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4年度簡上附民字第5號
- 原告
- 誠正企業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李建昌
- 原告
- 李倍盈
- 被告
- 李日農
上列被告李日農因本院114年度簡上字第32號毀棄損壞案件,經原告誠正企業有限公司、李倍盈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原告所提起之附帶民事訴訟雖屬合法,但因刑事程序部分已因被告撤回上訴而終結,本件附帶民事訴訟即無所附麗,法院不得專就附帶民事訴訟為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11條第1項前段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4年度簡上附民字第5號
上列被告李日農因本院114年度簡上字第32號毀棄損壞案件,經原告誠正企業有限公司、李倍盈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原告所提起之附帶民事訴訟雖屬合法,但因刑事程序部分已因被告撤回上訴而終結,本件附帶民事訴訟即無所附麗,法院不得專就附帶民事訴訟為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11條第1項前段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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