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2 分鐘讀完 全文 560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4年度附民字第590號

請求賠償損害刑事裁判日期 115 年 02 月 26 日

法官張志偉柯權洲何啓榮

原 告
黃麗容
被 告
陳鈺錩
(另案在法務部○○○○○○○○○○○執行中)

上列被告因加重詐欺等案件(114年度金訴字第941號),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移送本院民事庭。

理由

一、查原告黃麗容於本院114年度金訴字第941號被告陳鈺錩被訴加重詐欺等案件審理中,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事件,因其案情確係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

二、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規定,裁定如主文。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2   月  26  日

         刑事第五庭 審判長法 官 張志偉

                  法 官 柯權洲

                  法 官 何啓榮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3   月  3   日

                  書記官 李承翰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14年度附民…」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