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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八十九年度易字第一О四七號

違反著作權法刑事裁判日期 89 年 10 月 14 日

法官康存真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八十九年度易字第一О四七號

公訴人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告
丙○○

        丁○○

右列被告因違反著作權法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八十九年度偵字第五七一二號)及移送併辦(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八十九年度偵字第一二0七七號),本院判決如左:

主文

丙○○連續以明知為侵害著作權之物而意圖營利而交付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權,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扣案如附件一、二所示之錄音帶、CD、帳單拾參張均沒收。

丁○○連續以明知為侵害著作權之物,而意圖營利而交付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權,處有期徒刑柒月。扣案如附件三、四、五、六所示之錄音帶、CD均沒收。

事實

一、丙○○於民國八十八年間,因違反著作權法案件,經本院判處有期徒刑四月確定,於同年八月二十日執行完畢。

二、丙○○明知如附表一、二盜版光牒、錄音帶內歌曲,分別係屬如附表一、二所示之公司享有著作權之錄音著作,竟意圖營利而基於侵害前開著作權之概括犯意,於嘉義縣新港鄉大潭村一六四號開設批發中心,分別以每捲錄音帶新台幣(下同)四十五元、每片雷射唱片四十五元之代價,向自稱姓「林」之不詳姓名年籍成年男子購入他人擅自重製(盜版)錄有上開歌曲之錄音帶、光牒(即CD唱片)後(盜版錄音帶及雷射唱片以每一公司選一首歌曲代表,均如附表所示),旋即自八十九年八月十日起,於上開地點,以每捲錄音帶五十元、每片雷射唱片五十元之代價,銷售予丁○○等攤販,並於嘉義夜市設攤陳列,以每捲錄音帶一百元、每片雷射唱片一百元之價格販賣予不特定之人欣賞,以賺取差價牟利,侵害滾石公司等家公司之錄音著作權(被害公司如附表一、二所示)。嗣於同年九月二十二日十六時五十分許,經警在丙○○上開批發中心內,當場查獲,並扣得他人擅自重製、而為丙○○所有供販賣所用之如附表一、二所示盜版錄音帶計一千五百二十捲、雷射唱片計二千六百十八片及帳單十三張。

三、丁○○明知如附表三、四盜版雷射唱片、錄音帶內歌曲,分別係屬如附表三、四所示之公司享有著作權之錄音著作,竟意圖營利而基於侵害前開著作權之概括犯意,分別以每捲錄音帶新台幣五十元、每片雷射唱片五十元之代價,於上開批發中心向丙○○購入他人擅自重製(盜版)錄有上開歌曲之錄音帶、雷射唱片(即CD唱片)後(盜版錄音帶及雷射唱片以每一公司選一首歌曲代表,均如附表所示),旋即自八十九年九月一日起,每星期在如附表七所示之地點設攤陳列,以每捲錄音帶一百元,買二送一、每片雷射唱片一百元之價格販賣予不特定之人欣賞,以賺取差價牟利,共同侵害滾石公司等家公司之錄音著作權(被害公司如附表一、二所示)。嗣於同年五月六日晚上十一時三十五分許,適丁○○正向丙○○批貨,經警在上開地點當場查獲,並扣得他人擅自重製、而為所有供販賣所用之如附表三、四所示盜版錄音帶計二百四十六捲、雷射唱片計六百二十八片。

四、丁○○承繼前開侵害著作權之概括犯意,明知如附表五、六盜版雷射唱片、錄音帶內歌曲,分別係屬如附表所示五、六之公司享有著作權之錄音著作,以每捲錄音帶四十五元、每片雷射唱片四十五元之代價,向綽號「胖子」之不詳姓名年籍成年男子購入他人擅自重製(盜版)錄有上開歌曲之錄音帶、雷射唱片(即CD唱片)後(盜版錄音帶及雷射唱片以每一公司選一首歌曲代表,均如附表所示),於八十九年十月十八日,在臺南縣鹽水夜市;八十九年十月十九日,在新化夜市設攤陳列,以每捲錄音帶一百元,買二送一、每片雷射唱片一百元之價格販賣予不特定之人欣賞,以賺取差價牟利,侵害滾石公司等家公司之錄音著作權(被害公司如附表三、四所示)。嗣於同年十月十八日二十二時二十分,經警在丁○○設於臺南縣新化鎮夜市之攤位內當場查獲,並扣得他人擅自重製、而為丙○○所有供販賣所用之如附表三、四所示盜版錄音帶計八十九捲、雷射唱片計四百四十四片。

五、案經滾石國際音樂有限公司等如附表一、二、三、四所示之公司訴由嘉義縣警察局報請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

理由

一、訊據被告丁○○對於右揭事實坦承不諱,被告丙○○矢口否認右揭事實,辯稱:那些東西不是我的云云,經查:

(一)丁○○販賣盜版光牒、錄音帶之事實,除據被告丁○○於警、偵及本院審理時坦承不諱外,核與告訴代理人何偉民、甲○○、吳宣諭於指訴甚詳,核與證人乙○○於警訊時稱:「丁○○,是我朋友楊順琪的弟弟,因北部暫時找不到合適工作,南下找我時,看見丙○○經營光牒片,丁○○就自己找丙○○洽購光碟片,自己到夜市到處販售」並有被侵害錄音著作及權利相關證件清冊一份(該清冊中每公司僅列出一首被侵害著作權歌曲代表)附卷可稽,另有扣案如附表所示盜版錄音帶三百三十五捲、雷射唱片一千零七十二片可資佐證。本件事證明確,被告丁○○犯行堪以認定。

(二)被告丙○○於警訊時稱:「我是向別人購買來,在販售給攤販的::盜版CD,光碟片,每片向姓林之男子以新臺幣四十五元買進,再以每片新臺幣五十元賣給攤販,錄音帶以新臺幣四十五元買入,再以每捲新臺幣五十元賣給攤販販售,大部分都是攤販商開自小貨車自己到我住處向我購買::我是從八十九年八月十日即開始販售盜版CD光碟片及錄音帶至今::」核與被告丁○○於警訊中稱:「當時警方人員在現場大潭一六四號屋內查扣盜版CD二六一八片、盜版錄音帶一五二0捲、帳單十三張,上述查扣物為阿三者所有::因我目前均暫住大潭村大潭一六五之一號與阿三熟識且住屋處與阿三租屋處緊鄰,所以我能確定在大潭一六四號屋內查扣盜版CD等物均是綽號阿三者所有::於八十九年八月底時南下嘉義暫時借住在大潭村大潭一六五之一號朋友乙○○住處隔壁,後來知道阿三他有在經營CD、錄音帶批發生意,所以我才向綽號阿三進購CD、錄音帶」;證人乙○○亦稱:「丙○○是住在我隔壁,丙○○在住處經營CD光碟片供不特定夜市攤販商購買後再販賣,我平時就有看到攤販商開著小貨車進出該處::」相符,且被告丙○○、丁○○於偵查時亦稱有向對方買賣盜版CD、錄音帶,此外,尚有如附表一、二所示之物及帳單十三張扣案足佐,另被告丙○○亦於偵查時稱:「(問:自何時起販賣盜版CD、盜版錄音帶?)八十九年八月十日起,最後一日八十九年九月二十二日起,地點在嘉義市夜市,下雨天沒有賣」是被告確有開設批發中心並於夜市販賣盜版CD、錄音帶,應堪認定,證人乙○○、被告丁○○雖於本院審理時改稱該物並非丙○○所有,顯係袒護之詞,不足採信;被告丙○○所辯,顯係卸責之詞,不足採信。

(三)綜上所述,被告丙○○、丁○○之犯行堪予認定。

三、核被告丙○○、丁○○所為,其丙○○明知其向林姓之成年男子購買者係非法重製滾石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等如附表一、二所示公司之錄音帶、雷射唱片,仍意圖營利而將之販售而交付予不特定之人,丁○○明知其向林姓之成年男子購買者係非法重製滾石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等如附表三、四、五六所示公司之錄音帶、雷射唱片,仍意圖營利而將之販售而交付予不特定之人,均係犯著作權法第九十三條第三款以同法第八十七條第二款明知為侵害著作權之物意圖營利而以交付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權罪。公訴人認被告係犯著作權法第九十二條之罪,容有未洽,起訴法條應予變更。公訴人雖僅就被告丙○○開設批發中心之犯罪事實起訴,而未就其於嘉義市夜市販售之部份起訴,惟本院認此部分與公訴人已起訴之部分,有連續犯裁判上一罪之關係,自得併予審理,附此敘明。與被告二人先後多次販賣犯行,均時間緊接,所犯構成要件相同,各顯係基於概括犯意為之,為連續犯,均應依刑法第五十六條論以一罪,並加重其刑。被告一行為侵害滾石公司等數公司(如附表所示)之數錄音著作權人之財產法益,係以一行為觸犯數相同罪名,為想像競合犯,仍以一罪論處。再查,被告丙○○於八十八年間,因違反著作權法案件,經本院判處有期徒刑四月確定,於同年八月二十日執行完畢,此有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刑案資料查註紀錄表一紙在卷可佐(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全國前案紀錄表漏未記載已執行完畢之部分),五年內再犯有期徒刑以上刑之罪,為累犯,應依刑法第四十七條加重其刑。爰審酌被告二人年輕體健,不思正途、為警查獲後仍不悔改繼續進貨販售所生之危害、智識程度,其犯罪對音樂著作之侵害重大、擾亂一市場秩序、及其所得利益,丁○○犯罪後坦承犯行,態度良好;丙○○狡飾犯行之不良犯後態度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盜版錄音帶計一千八百五十五捲、雷射唱片計三千六百九十片及帳單十三張分屬被告所有,係供犯罪所用之物,業據被告供明在卷,爰依刑法第三十八條第一項第二款宣告沒收。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九十九條第一項前段、第三百條,著作權法第九十三條第三款、第八十七條第一項第二款,刑法第十一條前段、第五十六條、第五十五條、第四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一項第二款,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第二條,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陳仁智到庭執行職務。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刑事第二庭

附表一:丙○○/八月十日被查獲之光牒片┌───┬───────┬───┬─────────┬────────┐│編號 │光牒名稱 │片數 │被侵害歌曲 │著作權人 │├───┼───────┼───┼─────────┼────────┤│1 │五月天 │430 │叫我第一名 │滾石國際音樂 ││ │愛情萬歲 │ │ │股份有限公司 │├───┼───────┼───┼─────────┼────────┤│2 │郭富城 │2 │旅途 │華納國際音樂 ││ │旅遊 │ │ │股份有限公司 │├───┼───────┼───┼─────────┼────────┤│3 │張學友 │20 │當我想起你 │上華國際企業 ││ │當我想起你 │ │ │股份有限公司 │├───┼───────┼───┼─────────┼────────┤│4 │鄭中基 │197 │真朋友 │環球國際唱片 ││ │真朋友 │ │ │股份有限公司 │├───┼───────┼───┼─────────┼────────┤│5 │李玟 │410 │真情人 │新力哥倫比亞音樂││ │真情人 │ │ │股份有限公司 │├───┼───────┼───┼─────────┼────────┤│6 │吳宗憲 │400 │三暝三日 │博德曼 ││ │吳盡的愛 │ │ │股份有限公司 │├───┼───────┼───┼─────────┼────────┤│7 │曾寶儀 │173 │想愛 │豐華唱片 ││ │想愛 │ │ │股份有限公司 │├───┼───────┼───┼─────────┼────────┤│8 │那英 │330 │出賣 │科藝百代 ││ │心酸的浪漫 │ │ │股份有限公司 │├───┼───────┼───┼─────────┼────────┤│9 │許志安 │70 │每當你流淚 │福茂唱片音樂 ││ │男人心 │ │ │股份有限公司 │├───┼───────┼───┼─────────┼────────┤│10 │濱崎步 │195 │Fly High │艾迴 ││ │ │ │ │股份有限公司 │├───┼───────┼───┼─────────┼────────┤│11 │超級男孩經選 │3 │Bye Bye Bye│魔岩唱片 ││ │ │ │ │股份有限公司 │├───┼───────┼───┼─────────┼────────┤│12 │全國男女對唱 │388 │屋頂 │博德曼 ││ │兩情相悅 │ │ │股份有限公司 │└───┴───────┴───┴─────────┴────────┘附表二:丙○○/八月十日被查獲之卡帶┌───┬───────┬───┬─────────┬────────┐│編號 │卡帶名稱 │片數 │被侵害歌曲 │著作權人 │├───┼───────┼───┼─────────┼────────┤│1 │五月天 │231 │叫我第一名 │滾石國際音樂 ││ │愛情萬歲 │ │ │股份有限公司 │├───┼───────┼───┼─────────┼────────┤│2 │蔡健雅 │47 │記念 │環球國際唱片 ││ │記念 │ │ │股份有限公司 │├───┼───────┼───┼─────────┼────────┤│3 │紀曉君 │15 │神話 │魔岩唱片 ││ │專輯 │ │ │股份有限公司 │├───┼───────┼───┼─────────┼────────┤│4 │那英 │232 │出賣 │科藝百代 ││ │心酸的浪漫 │ │ │股份有限公司 │├───┼───────┼───┼─────────┼────────┤│5 │李玟 │43 │真情人 │新力哥倫比亞音樂││ │真情人 │ │ │股份有限公司 │├───┼───────┼───┼─────────┼────────┤│6 │陳潔儀 │326 │蘿拉 │上華國際企業 ││ │蘿拉 │ │ │股份有限公司 │├───┼───────┼───┼─────────┼────────┤│7 │許志安 │85 │每當你流淚 │福茂唱片音樂 ││ │精選輯 │ │ │股份有限公司 │├───┼───────┼───┼─────────┼────────┤│8 │吳宗憲 │184 │三暝三日 │博德曼 ││ │吳盡的愛 │ │ │股份有限公司 │├───┼───────┼───┼─────────┼────────┤│9 │鄭秀文 │148 │至理名言 │華納國際音樂 ││ │去愛吧 │ │ │股份有限公司 │├───┼───────┼───┼─────────┼────────┤│10 │曾寶儀 │150 │想愛 │豐華唱片 ││ │想愛 │ │ │股份有限公司 │├───┼───────┼───┼─────────┼────────┤│11 │西洋男孩最強 │59 │IF I IET YOU GO │博德曼 │││ │ │西城男孩 │股份有限公司 │└───┴───────┴───┴─────────┴────────┘附表三:丁○○/八月十日被查獲之光牒┌───┬───────┬───┬─────────┬────────┐│編號 │光牒名稱 │片數 │被侵害歌曲 │著作權人 │├───┼───────┼───┼─────────┼────────┤│1 │五月天 │62 │叫我第一名 │滾石國際音樂 ││ │愛情萬歲 │ │ │股份有限公司 │├───┼───────┼───┼─────────┼────────┤│2 │孫燕姿 │42 │天黑黑 │華納國際音樂 ││ │ │ │ │股份有限公司 │├───┼───────┼───┼─────────┼────────┤│3 │李翌君 │21 │上了天 │上華國際企業 ││ │愛上孤獨的男人│ │ │股份有限公司 │├───┼───────┼───┼─────────┼────────┤│4 │鄭中基 │9 │真朋友 │環球國際唱片 ││ │真朋友 │ │ │股份有限公司 │├───┼───────┼───┼─────────┼────────┤│5 │李玟 │52 │真情人 │新力哥倫比亞音樂││ │真情人 │ │ │股份有限公司 │├───┼───────┼───┼─────────┼────────┤│6 │吳宗憲 │150 │三暝三日 │博德曼 ││ │吳盡的愛 │ │ │股份有限公司 │├───┼───────┼───┼─────────┼────────┤│7 │曾寶儀 │36 │想愛 │豐華唱片 ││ │想愛 │ │ │股份有限公司 │├───┼───────┼───┼─────────┼────────┤│8 │那英 │86 │出賣 │科藝百代 ││ │心酸的浪漫 │ │ │股份有限公司 │├───┼───────┼───┼─────────┼────────┤│9 │許志安 │125 │甲乙丙丁 │福茂唱片音樂 ││ │男人心 │ │ │股份有限公司 │├───┼───────┼───┼─────────┼────────┤│10 │濱崎步 │3 │Fly High │艾迴 ││ │ │ │ │股份有限公司 │├───┼───────┼───┼─────────┼────────┤│11 │全國男女對唱 │42 │我不夠愛你 │博德曼 ││ │兩情相悅 │ │ │股份有限公司 │└───┴───────┴───┴─────────┴────────┘附表二:丁○○/八月十日被查獲之卡帶┌───┬───────┬─────────────┬────────┐│編號 │卡帶名稱 │片數 │被侵害歌曲 │著作權人 │├───┼───────┼───┼─────────┼────────┤│1 │五月天 │69 │為什麼 │滾石國際音樂 ││ │愛情萬歲 │ │ │股份有限公司 │├───┼───────┼───┼─────────┼────────┤│2 │伍思凱 │2 │分享 │新力哥倫比亞音樂││ │新歌+精選 │ │ │股份有限公司 │├───┼───────┼───┼─────────┼────────┤│3 │孫燕姿 │2 │超快感 │華納國際音樂 ││ │ │ │ │股份有限公司 │├───┼───────┼───┼─────────┼────────┤│4 │陳潔儀 │11 │蘿拉 │上華國際企業 ││ │蘿拉 │ │ │股份有限公司 │├───┼───────┼───┼─────────┼────────┤│5 │蔡健雅 │5 │記念 │環球國際唱片 ││ │記念 │ │ │股份有限公司 │├───┼───────┼───┼─────────┼────────┤│6 │張宇 │21 │奇蹟 │科藝百代 ││ │奇蹟 │ │ │股份有限公司 │├───┼───────┼───┼─────────┼────────┤│7 │吳宗憲 │70 │三暝三日 │博德曼 ││ │吳盡的愛 │ │ │股份有限公司 │├───┼───────┼───┼─────────┼────────┤│8 │許志安 │22 │每當你流淚 │福茂唱片音樂 ││ │男人心 │ │ │股份有限公司 │├───┼───────┼───┼─────────┼────────┤│9 │陶晶瑩 │41 │太委屈 │豐華唱片 ││ │愛缺 │ │ │股份有限公司 │├───┼───────┼───┼─────────┼────────┤│10 │世紀真愛情歌 │3 │Without you │新力哥倫比亞音樂││ │ │ │ │股份有限公司 │└───┴───────┴───┴─────────┴────────┘附表五:丁○○/十月十九日被查獲之光牒┌───┬───────┬───┬─────────┬────────┐│編號 │光牒名稱 │片數 │被侵害歌曲 │著作權人 │├───┼───────┼───┼─────────┼────────┤│1 │辛曉琪 │72 │心裡有樹 │滾石國際音樂 ││ │談情說愛 │ │ │股份有限公司 │├───┼───────┼───┼─────────┼────────┤│2 │林凡 │22 │夜太黑 │上華國際企業 ││ │專輯 │ │ │股份有限公司 │├───┼───────┼───┼─────────┼────────┤│3 │孫燕姿 │24 │天黑黑 │華納國際音樂 ││ │天黑黑 │ │ │股份有限公司 │├───┼───────┼───┼─────────┼────────┤│4 │周蕙 │30 │替身 │福茂唱片音樂 ││ │精選2 │ │ │股份有限公司 │├───┼───────┼───┼─────────┼────────┤│5 │李玟 │29 │真情人 │新力哥倫比亞音樂││ │真情人 │ │ │股份有限公司 │├───┼───────┼───┼─────────┼────────┤│6 │曾寶儀 │42 │想愛 │豐華唱片 ││ │想愛 │ │ │股份有限公司 │├───┼───────┼───┼─────────┼────────┤│7 │鄭中基 │17 │真朋友 │環球國際唱片 ││ │真朋友 │ │ │股份有限公司 │├───┼───────┼───┼─────────┼────────┤│8 │伍佰 │16 │我的名字 │魔岩唱片 ││ │順流逆流 │ │ │股份有限公司 │├───┼───────┼───┼─────────┼────────┤│9 │劉德華 │71 │不夠愛你 │博德曼 ││ │男人的愛 │ │ │股份有限公司 │├───┼───────┼───┼─────────┼────────┤│10 │蕭亞軒 │39 │雨季中 │科藝百代 ││ │紅薔薇 │ │ │股份有限公司 │├───┼───────┼───┼─────────┼────────┤│11 │濱崎步 │9 │Duty │艾迴 ││ │以聲作責 │ │ │股份有限公司 │├───┼───────┼───┼─────────┼────────┤│12 │九大女歌星 │73 │夜 │科藝百代 ││ │精選 │ │ │股份有限公司 │└───┴───────┴───┴─────────┴────────┘附表六:丁○○/十月十九日被查獲之卡帶┌───┬───────┬───┬─────────┬────────┐│編號 │卡帶名稱 │片數 │被侵害歌曲 │著作權人 │├───┼───────┼───┼─────────┼────────┤│1 │辛曉琪 │12 │心裡有樹 │滾石國際音樂 ││ │談情說愛 │ │ │股份有限公司 │├───┼───────┼───┼─────────┼────────┤│2 │張學友 │4 │當我想起你 │上華國際企業 ││ │當我想起你 │ │ │股份有限公司 │├───┼───────┼───┼─────────┼────────┤│3 │伍佰 │10 │我的名字 │魔岩唱片 ││ │順流逆流 │ │ │股份有限公司 │├───┼───────┼───┼─────────┼────────┤│4 │陶晶瑩 │9 │太委屈 │豐華唱片 ││ │愛缺 │ │ │股份有限公司 │├───┼───────┼───┼─────────┼────────┤│5 │孫燕姿 │6 │天黑黑 │華納國際音樂 ││ │天黑黑 │ │ │股份有限公司 │├───┼───────┼───┼─────────┼────────┤│6 │吳宗憲 │13 │三暝三日 │博德曼 ││ │吳盡的愛 │ │ │股份有限公司 │├───┼───────┼───┼─────────┼────────┤│7 │那英 │19 │出賣 │科藝百代 ││ │心酸的浪漫 │ │ │股份有限公司 │├───┼───────┼───┼─────────┼────────┤│8 │勁歌金曲精選 │16 │You&Me │新力哥倫比亞音樂││ │ │ │ │股份有限公司 │└───┴───────┴───┴─────────┴────────┘

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

中 華 民 國 八十九 年 十 月 十四 日

法 官 康 存 真

中 華 民 國 八十九 年 十 月 十四 日

書記官 胡 祥 生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七:
┌─────┬────────┐
│  星期    │販售地點        │
├─────┼────────┤
│  星期一  │民雄夜市        │
├─────┼────────┤
│  星期三  │大埤夜市        │
├─────┼────────┤
│  星期四  │新化夜市        │
├─────┼────────┤
│  星期五  │嘉義市體育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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