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嘉義地方法院九十一年度附民字第八八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請求賠償損害
- 案件類型刑事
- 審判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2 年 07 月 21 日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九十一年度附民字第八八號 原 告 丙○○ 被 告 乙○○ 中興測量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甲○○ 右列被告因本院九十一年度易字第四六二號過失傷害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五百零四條 第一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 中 華 民 國 九十二 年 七 月 二十一 日 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九十二 年 七 月 二十一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