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九十三年度嘉交簡附民字第三三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請求賠償損害
  • 案件類型
    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93 年 09 月 08 日
  • 法定代理人
    己○○、丁○○○、甲○○

  • 原告
    庚○○
  • 被告
    戊○○乙○○○電通股份  設台北市○○○路十五號十一樓丙○○○股份有限  設嘉義市○○路二二三號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九十三年度嘉交簡附民字第三三號 原   告 庚○○ 法定代理人 己○○ 辛○○○ 被   告 戊○○ 被   告 乙○○○電通股份  設台北市○○○路十五號十一樓 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丁○○○ 被   告 丙○○○股份有限  設嘉義市○○路二二三號 公司嘉義區營業處 法定代理人 甲○○ 右列被告因本院民國九十三年度嘉交簡字第三五八號業務過失致重傷害案件,經原告 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 訟法第五百零四條第一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三   年   九    月   八    日 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三   年   九    月   八    日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嘉義地方法院九十三年度嘉交…」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