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7 分鐘讀完全文 2,334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95年度重訴字第7號

違反銀行法等刑事裁判日期 97 年 04 月 28 日

法官陳仁智陳蒨儀鄭雅文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95年度重訴字第7號

公訴人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告
亥○○
選任辯護人
蔡碧仲律師
被告
J○○
上一人選任辯護人
蔡碧仲律師
上一人選任辯護人
陳怡禎律師
被告
宇○○
上一人選任辯護人
陳文彬律師
上一人選任辯護人
楊佳璋律師
被告
午○○
上一人選任辯護人
陳文彬律師
上一人選任辯護人
汪玉蓮律師
被告
I○○
上一人選任辯護人
林志忠律師
被告
D○○
上一人選任辯護人
林志忠律師
被告
甲○○
上一人選任辯護人
高奕驤律師
被告
天○○
上一人指定辯護人
蔡碧仲律師
上一人指定辯護人
陳怡禎律師
被告
戊○○
被告
上一人選任辯護人
吳碧娟律師
被告
寅○○
上一人選任辯護人
彭大勇律師
被告
A○○
上一人選任辯護人
彭大勇律師
被告
G○○
上一人選任辯護人
蔡碧仲律師
上一人選任辯護人
陳怡禎律師
上一人選任辯護人
張宗存律師
被告
丁○○
上一人選任辯護人
吳碧娟律師
被告
C○○
上一人選任辯護人
蔡碧仲律師
上一人選任辯護人
陳怡禎律師
上一人選任辯護人
張宗存律師
被告
K○○
上一人選任辯護人
吳碧娟律師
被告
己○○
上一人選任辯護人
吳碧娟律師
被告
玄○○
上一人選任辯護人
吳碧娟律師
被告
戌○○
上一人選任辯護人
蔡碧仲律師
上一人選任辯護人
陳怡禎律師
被告
E○○
上一人選任辯護人
蔡碧仲律師
上一人選任辯護人
陳怡禎律師
被告
L○○
上一人選任辯護人
吳碧娟律師
被告
H○○
上一人選任辯護人
蔡碧仲律師
上一人選任辯護人
陳怡禎律師
被告
卯○○
上一人選任辯護人
蔡碧仲律師
上一人選任辯護人
陳怡禎律師
被告
辛○○
上一人選任辯護人
彭大勇律師
被告
庚○○
上一人選任辯護人
蔡碧仲律師
上一人選任辯護人
陳怡禎律師
被告
癸○○
被告
上一人選任辯護人
吳碧娟律師
被告
宙○○
上一人選任辯護人
蔡碧仲律師
上一人選任辯護人
陳怡禎律師
被告
子○○
上一人選任辯護人
蔡碧仲律師
上一人選任辯護人
陳怡禎律師
被告
丑○○
上一人選任辯護人
蔡碧仲律師
上一人選任辯護人
陳怡禎律師
被告
辰○○
上一人選任辯護人
蔡碧仲律師
上一人選任辯護人
陳怡禎律師
被告
未○○
上一人選任辯護人
蔡碧仲律師
上一人選任辯護人
陳怡禎律師
被告
酉○○
上一人選任辯護人
蔡碧仲律師
上一人選任辯護人
陳怡禎律師
被告
黃○○
上一人選任辯護人
蔡碧仲律師
上一人選任辯護人
陳怡禎律師
被告
B○○
上一人選任辯護人
蔡碧仲律師
上一人選任辯護人
陳怡禎律師
被告
F○○
上一人選任辯護人
蔡碧仲律師
上一人選任辯護人
陳怡禎律師
被告
M○○
上一人選任辯護人
蔡碧仲律師
上一人選任辯護人
陳怡禎律師
被告
N○○
上一人選任辯護人
蔡碧仲律師
上一人選任辯護人
陳怡禎律師
被告
地○○
上一人選任辯護人
蔡碧仲律師
上一人選任辯護人
陳怡禎律師
被告
壬○○
上一人選任辯護人
吳碧娟律師
被告
乙○○
上一人選任辯護人
蔡碧仲律師
上一人選任辯護人
陳怡禎律師
被告
申○○
被告
上一人選任辯護人
彭大勇 律師
被告
丙○○
上一人選任辯護人
蔡碧仲律師
上一人選任辯護人
陳怡禎律師
被告
巳○○
上一人選任辯護人
蔡碧仲律師

      陳怡禎律師

上列被告等因違反銀行法等案件,本院於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三月二十八日所為之判決有誤寫之情形,應裁定更正如下:

主文

原判決原本及其正本當事人欄首行應增列「公訴人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理由

一、按刑事判決文字,顯係誤寫,而不影響於全案情節與判決之本旨者,參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原審法院得以裁定更正之。業經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釋字第四十三號解釋在案。

二、查本院前開判決之原本及正本有如主文所示之顯然錯誤,應予更正。

三、爰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條,裁定如主文。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五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應附繕本)。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七 年  四  月 二十八 日

刑事第三庭 審判長法 官 陳仁智

法 官 陳蒨儀

法 官 鄭雅文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七 年  四  月 二十八 日

  書記官 鄭翔元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95年度重訴字第7號於民國 97 年 04 月 28 日裁判,案由為違反銀行法等,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