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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96年度訴字第836號

違反政府採購法刑事裁判日期 96 年 10 月 29 日

法官陳正昇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96年度訴字第836號

公訴人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告
丙○○
被告
甲○湶
被告
戊○○
被告
丁○○
被告
生運有限公司
代表人
甲○湶
被告
沃昌實業有限公司
代表人
乙○○
被告
福廷實業有限公司
代表人
丁○○
5弄3號

上列被告等因違反政府採購法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並定於民國九十六年十一月十二日下午二時在本院第三法庭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96  年  10  月  29  日

         刑事第二庭  法 官 陳正昇

中  華  民  國  96  年  10  月  29  日

                書記官 侯麗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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