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嘉義地方法院98年度自字第15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違反著作權法
- 案件類型刑事
- 審判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8 年 11 月 25 日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98年度自字第15號自 訴 人 九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甲○○ 自訴代理人 湯光民律師 被 告 乙○○ 選任辯護人 葉榮棠律師 上列被告因違反著作權法案件,經自訴人提起自訴,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本件自訴不受理。 理 由 一、自訴意旨略以:附表授權公司欄所列之14家公司業已將頻道名稱欄所列電視頻道,自民國98年1 月1 日起至98年12月31日、100 年12月31日、101 年12月31日不等,關於家庭收視戶以外公開場所之視聽著作公開播送權,均專屬授權予自訴人公司;被告乙○○係欣巨洋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欣巨洋公司)之負責人,欣巨洋公司經營位於嘉義縣民雄鄉○○村○○路之中正會館一期共18棟學生宿舍,未與自訴人簽訂上開電視頻道之公開播送授權合約,竟基於概括之犯意,自98年7 月起,在其管理之中正會館一期18棟學生宿舍內,私自以衛星器材接收有線電視節目訊號後,透過自己內部線路而傳送上開頻道節目訊號提供每間出租套房之學生收看,因認被告涉犯著作權法第92條之擅自以公開播送之方法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罪等語。 二、按犯罪之被害人得提起自訴;不得提起自訴而提起者,應諭知不受理之判決;刑事訴訟法第319 條第1 項前段、第334 條分別定有明文。又刑事訴訟法上所稱之犯罪被害人,係指因犯罪而直接受害之人而言(最高法院68年台上字第214 號判例參照)。復按,著作權法第37條第4 項明文規定:「專屬授權之被授權人在被授權範圍內,得以著作財產權人之地位行使權利,並得以自己名義為訴訟上之行為。著作財產權人在專屬授權範圍內,不得行使權利。」即著作財產權之授權可分為專屬授權與非專屬授權;非專屬授權,著作財產權人得授權多人,不受限制;專屬授權,則係獨占之許諾,著作財產權人不得再就同一內容更授權第三人;是否專屬授權,依當事人之約定,其約定不明者,推定為未約定專屬授權(著作權法第37條第1 項後段參照),即非專屬授權;非專屬授權與專屬授權不同,並未獨占利用著作財產權,故非犯罪被害人,依法不得提起告訴或自訴(最高法院92年度台上字第5731號判決意旨參照)。 三、經查: (一)本件自訴人雖於刑事自訴狀中主張已取得附表各該電視頻道頻道關於家庭收視戶以外公開場所之視聽著作公開播送權專屬授權,惟並未提出任何證明文件,細繹自訴狀檢附之「公開播送授權業務協助推廣同意書」影本15份,均僅提及自訴人得為公開播送授權業務之協助推廣、得以自身之名義授權台灣地區之飯店等公開場所就附表所示電視頻道上播放之視聽著作為公開播送之利用行為,未見附表所示八大電視股份有限公司等14家公司將各該電視頻道上播放之視聽著作關於家庭收視戶以外公開場所之公開播送權均專屬授權予自訴人、該等公司不得再授權予其他第三人、自身亦不得行使權利等表明專屬授權意旨之用語。嗣經本院於98年11月10日以裁定命自訴人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補正其已取得上開視聽著作之公開播送權專屬授權之證明文件,並說明本件被告所侵害者究係附表各該頻道所播放之何等視聽著作,以及該等視聽著作之著作權人為何人、是否為附表編號1 至編號14所列各該授權公司,如著作權人並非各該授權公司,並應提出各該授權公司已自著作權人處取得授權,而有權將該等視聽著作之公開播送權再授權予自訴人之證明文件;自訴人以及自訴代理人分別於98年11月12日、98年11月11日收受本院上開命補正裁定,有送達證書2 紙在卷足稽(見本院卷第76至77頁),惟自訴代理人僅於98年11月20日提出刑事陳報狀,檢附自訴人與附表編號1 、3 、4 、6 至11等各該公司簽訂之合約影本9 份(見本院卷第80至119 頁),其餘部分均未加以補正說明,且觀自訴代理人所提出之該等合約影本,各份合約均有多處重要條款,如合約雙方之權利及義務、特別約定、授權範圍、合約期限及效力、授權費用及雙方之權利義務等,刻意加以遮蓋掩蔽(見本院卷第83、88、90、93至94、96至98、100 至111 、113 至118 頁),是自訴人是否確如其所主張已取得上述公開播送權之專屬授權,已啟人疑竇。綜觀前開合約影本未加以掩蓋遮蔽部分,亦未見有附表編號1 、3 、4 、6 至11等各該公司已將渠等享有著作財產權之視聽著作公開播送權專屬授權予自訴人、不得再授權予他人,甚至各該公司自身亦不得再就相關視聽著作為公開播送行為之約定,部分合約並使用同意自訴人「協助推展電視頻道之公開播送權」(合約書第1 段前言參照,見本院卷第86)、「代理行銷公開播送權」(合約書第1 條第4 款參照,見本院卷第100 頁)等用語,顯見附表各該公司與自訴人簽約之目的,應係為藉由自訴人之力推廣附表所示之頻道節目,以便附表各該公司得自行或經由自訴人之代理,與更多公共場所簽訂相關頻道公開播送權授權合約,以收取更多授權費用、獲取商業利益。 (二)再以自訴人與聯鑫行銷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聯鑫行銷公司)簽訂之合約書(見本院卷第82至85頁)為例,聯鑫行銷公司僅係同意自訴人「得全權代理甲方(即聯鑫行銷公司)授權臺灣地區公共場所就其之經營MTV 頻道為公開播送之事宜」(合約書第1 段前言參照,見本院卷第82頁),亦即自訴人所取得者應為「代理聯鑫行銷公司將視聽著作之公開播送權授權予臺灣地區公共場所」之權利,而非取得「聯鑫行銷公司之視聽著作於臺灣地區公共場所公開播送之專屬授權(獨占權利)」甚明;雙方並約定「乙方(即自訴人)若發現甲方(即聯鑫行銷公司)公開播送權遭他人侵害或有侵害之虞時,應立即通知甲方採取必要措施,以維雙方之權益。」(合約書第六、3.條參照,見本院卷第83頁),由上可知聯鑫行銷公司自身顯然仍保有視聽著作之公開播送權,而未曾將該等權利以專屬授權之方式移轉予自訴人。 (三)本院上開命自訴人補正之裁定所定10日期間,係屬裁定期間,並無扣除在途期間規定之適用(最高法院94年度台上字第6539號判決意旨參照)。自訴人雖主張被告侵害其所享有如附表所示頻道關於家庭收視戶以外公開場所之視聽著作公開播送權,惟逾期仍未提出其已取得該等視聽著作公開播送權專屬授權之證明文件,所提出之前述部分合約影本中亦未見專屬授權之約定,揆諸前引著作權法規定以及最高法院裁判意旨,應認自訴人非犯罪被害人,依法不得提起本件自訴,依刑事訴訟法第334 條之規定,自應諭知不受理之判決,並不經言詞辯論為之。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334 條、第343 條、第307 條,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98 年 11 月 25 日刑事第三庭 法 官 陳 蒨 儀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判決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敘述具體理由;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中 華 民 國 98 年 11 月 25 日書記官 楊 國 色 【附表】自訴人主張已取得公開播送專屬授權之電視頻道表: ┌──┬─────────────┬───────────┐ │編號│授權公司名稱 │頻道名稱 │ ├──┼─────────────┼───────────┤ │1. │八大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GTV 第一台 │ │ │ │GTV 綜合台 │ │ │ │GTV 戲劇台 │ ├──┼─────────────┼───────────┤ │2. │長森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東森新聞台 │ │ │ │東森幼幼台 │ │ │ │東森戲劇台 │ │ │ │東森綜合台 │ ├──┼─────────────┼───────────┤ │3. │三商多媒體股份有限公司 │NHK 世界台 │ ├──┼─────────────┼───────────┤ │4. │香港商亞太星空傳媒有限公司│FOX NEWS CHANNEL │ │ │ │衛視電影台 │ │ │ │衛視中文台 │ │ │ │衛視合家歡台 │ │ │ │衛視西片台 │ │ │ │Channel【V 】台 │ ├──┼─────────────┼───────────┤ │5. │AXN-Taiwan Two, LLC │AXN 台 │ ├──┼─────────────┼───────────┤ │6. │聯鑫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MTV台 │ ├──┼─────────────┼───────────┤ │7. │亞洲衛星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華人商業台 │ ├──┼─────────────┼───────────┤ │8. │華人傳播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華人戲劇台 │ ├──┼─────────────┼───────────┤ │9. │允誠多媒體有限公司 │年代綜合台 │ │ │ │超視 │ │ │ │霹靂衛星電視台 │ │ │ │AXN 台 │ ├──┼─────────────┼───────────┤ │10. │美商國家地理頻道有限公司 │國家地理頻道 │ │ │ │國家地理歷險頻道 │ ├──┼─────────────┼───────────┤ │11. │東風衛星製作股份有限公司 │東風衛視台 │ ├──┼─────────────┼───────────┤ │12. │聯意製作股份有限公司 │TVBS-G │ │ │ │TVBS │ │ │ │TVBS-NEWS │ ├──┼─────────────┼───────────┤ │13. │新加坡商全球股份有限公司 │Discovery 頻道 │ │ │ │Discovery 旅遊生活頻道│ │ │ │動物星球頻道 │ ├──┼─────────────┼───────────┤ │14. │富莉安傳播股份有限公司 │CNN │ │ │ │CARTOON NETWORK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