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00年度簡上字第6號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簡上字第6號
- 上訴人
- 英屬維京群島商群體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李佩玲
- 訴訟代理人
- 邱文智
- 被上訴人
- 劉添財即意立達企業社
- 訴訟代理人
- 曾冠華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履行契約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辯論,並由受命法官林芮伶再行準備程序,調查證據並試行和解或行調解程序。
民事第一庭審判長法 官 林芮伶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簡上字第6號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履行契約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辯論,並由受命法官林芮伶再行準備程序,調查證據並試行和解或行調解程序。
民事第一庭審判長法 官 林芮伶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帶「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00年度簡上…」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