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01年度繼字第560號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繼字第560號
- 聲請人
- 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熊明河
上列聲請人與被繼承人吳金水之繼承人即相對人林美玉、吳珉儀間請求提出遺產清冊事件,聲請人未據繳納裁判費。查本件標的金額核定為新臺幣(下同)3930,000元,依非訟事件法第13條第3款之規定,應徵第一審裁判費2,000元。茲限聲請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於五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聲請,特此裁定。
家事庭法 官 呂仲玉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繼字第560號
上列聲請人與被繼承人吳金水之繼承人即相對人林美玉、吳珉儀間請求提出遺產清冊事件,聲請人未據繳納裁判費。查本件標的金額核定為新臺幣(下同)3930,000元,依非訟事件法第13條第3款之規定,應徵第一審裁判費2,000元。茲限聲請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於五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聲請,特此裁定。
家事庭法 官 呂仲玉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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