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02年度重訴字第36號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重訴字第36號
- 原告
- 陳旺正
- 訴訟代理人
- 蘇文俊律師
- 被告
- 宏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陳林嬌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借款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2年6月20日上午9時30分,在本院第9法庭行言詞辯論。
民一庭法 官 馮保郎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重訴字第36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借款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2年6月20日上午9時30分,在本院第9法庭行言詞辯論。
民一庭法 官 馮保郎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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