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03年度訴字第705號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3年度訴字第705號
- 原告
- 劉鄭素琴即駿鴻企業社
- 訴訟代理人
- 顏伯奇律師
- 被告
- 榮享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曲樹坤
- 訴訟代理人
- 黃曜春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 104年6月30日下午4時,在本院第11法庭行言詞辯論。
民一庭法 官 李依達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3年度訴字第705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 104年6月30日下午4時,在本院第11法庭行言詞辯論。
民一庭法 官 李依達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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