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03年度司催字第165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公示催告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3 年 09 月 25 日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3年度司催字第165號 聲 請 人 邵建維 上列聲請人因遺失證券事件,聲請公示催告,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移送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理 由 一、按訴訟之全部或一部,法院認為無管轄權者,依原告聲請或職權以裁定移送於其管轄法院;又公示催告,由證券所載履行地之法院管轄,民事訴訟法第28條第1項、第557條分別定有明文。 二、經查:本件聲請人因繼承陳櫻桃之遺產,而取得如附表所示之證券,因遺失被竊而聲請公示催告,惟該證券發行人元隆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所在地設於新竹市,此有經濟部商業司─公司資料查詢表附卷可稽,該址應屬臺灣新竹地方法院管轄,並非本院轄區。茲聲請人向無管轄權之本院聲請,顯係違誤,爰依職權將本件移送於該管轄法院。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28條第1項,裁定如主文。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司法事務官提出異議。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9 月 25 日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嘉義簡易庭 司法事務官 ┌──────────────────────────────────────────────────────┐ │股票附表: 103年度司催字第165號│ ├──┬───────────────┬──────────────┬────┬────┬────┬─────┤ │ 編 │ 發 行 公 司 │ 股 票 號 碼 │種 類│股 數 │張 數│備 考│ │ 號 │ │ │ │ │ │ │ ├──┼───────────────┼──────────────┼────┼────┼────┼─────┤ │001 │元隆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0092-ND-0000000-0 │股票 │1000│ 1 │ │ ├──┼───────────────┼──────────────┼────┼────┼────┼─────┤ │002 │元隆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0092-ND-0000000-0 │股票 │1000│ 1 │ │ ├──┼───────────────┼──────────────┼────┼────┼────┼─────┤ │003 │元隆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0092-NX-0000000-0 │股票 │204 │ 204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