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03年度訴字第694號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3年度訴字第694號
- 上訴人
- 即
- 原告
- 駿鴻企業社即劉鄭素琴
- 原告
- 被上訴人即
- 被告
- 榮享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曲樹坤
- 法定代理人
- 被上訴人即
- 被告
- 鄭金鎮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間異議之訴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104年 7月9日本院第一審判決,提起第二審上訴,查本件訴訟標的核定為新臺幣 3,000,000元,應徵裁判費新臺幣46,050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條第2項前段規定,限該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 5日以內逕向本院如數補繳,逾期不繳,駁回上訴,特此裁定。
民一庭法 官 李依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