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04年度訴字第130號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訴字第130號
- 上訴人
- 即原告
- 侯長輝
- 被上訴人
- 即被告
- 申成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郭榮欽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間給付委任報酬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 104 年 11 月 2 日本院第一審判決,提起第二審上訴。查本件上訴人提起上訴之上訴利益金額為新臺幣(下同)1,936,513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 30,309 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 442 條第 2 項前段規定,限該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 5 日以內逕向本院如數補繳,逾期不繳,駁回上訴,特此裁定。
民事第一庭法 官 邱美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