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07年度訴字第151號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訴字第151號
- 原告
-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魏江霖
- 訴訟代理人
- 王素鑾
- 複代理人
- 莊燕蓉
- 被告
- 思怡有限公司
- 被告
- 兼 法 定
- 代理人
- 黃正良
- 被告
- 謝美蘭即謝家卉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前經言詞辯論終結,茲因原告複代理人莊燕蓉於辯論終結後再次遞狀表明擴張訴之聲明,本院審酌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並指定民國107年6月12日下午2時10分在本院第九法庭行言詞辯論。
上列正本與原本無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