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08年度勞訴字第19號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勞訴字第19號
- 原告
- 黃綉雰
- 訴訟代理人
- 陳振榮律師(法扶律師)
- 被告
- 豐華食品機械有限公司
- 兼上列一人
- 法定代理人
- 邱慧玲
- 上列二人之訴訟代理人
- 蘇慶良律師
- 複代理人
- 劉富雄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職災補償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10年2月22日下午3 時,在本院第八法庭續行言詞辯論。
勞工法庭法 官 呂仲玉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勞訴字第19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職災補償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10年2月22日下午3 時,在本院第八法庭續行言詞辯論。
勞工法庭法 官 呂仲玉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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