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08年度重訴字第7號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重訴字第7號
- 原告
- 吉廣興業有限公司
- 原告
- 福聚企業有限公司
- 原告
- 上二原告共同
- 法定代理人
- 吳仁懷
- 法定代理人
- 上二原告共同
- 訴訟代理人
- 張君魁律師
- 被告
- 嘉義縣政府
- 法定代理人
- 翁章梁
- 訴訟代理人
- 劉炯意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不當得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8 年5 月20日下午3 時,在本院第八法庭行言詞辯論。
民事第二庭法 官 陳婉玉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重訴字第7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不當得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8 年5 月20日下午3 時,在本院第八法庭行言詞辯論。
民事第二庭法 官 陳婉玉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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