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09年度家暫字第31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暫時處分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09 年 09 月 10 日
  • 法官
    王昌國

  • 當事人
    蔡麗玉何怡芳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暫時處分       109年度家暫字第31號聲 請 人 蔡麗玉 相 對 人 何怡芳 上列當事人間因宣告停止親權等事件,聲請人聲請暫時處分,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一、聲請駁回。 二、准許聲請人於本院109年度家親聲字第145號宣告停止親權等事件撤回、調(和)解成立或裁判確定前,代理未成年人何冠緯(男,民國00年0月00日生,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關於金融機構開戶(含申辦提款卡等)、與巧新科 技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訂立僱傭契約等事項。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之女即相對人未婚育有未成年人何冠緯(男,民國00年0月00日生,下稱未成年人),惟未成年 人自幼即由聲請人扶養照顧,相對人未盡扶養義務且已失聯,惟未成年人於109年4月接獲巧新科技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巧新公司)錄取通知,又未成年人需完成巧新公司之所有報到程序(含開立薪資戶、訂立僱傭契約等事項),始能正式成為巧新公司之員工,但前開事項依法均須獲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始能完成,而未成年人事實上已無法取得相對人同意,聲請人僅能聲請暫時處分先暫定未成年人之法定代理人,始能幫助未成年人完成上開法律程序,再者,未成年人自接獲巧新公司錄取通知後,已向巧新公司請求保留職位長達近半年,近期巧新公司屢次向未成年人催促須盡快完成報到程序,否則不予保留職務,故確有急迫性及必要性,爰依家事事件法第85條規定聲請暫時處分,請求暫定未成年人權利義務之行使負擔由聲請人任之等語。 二、法院就已受理之家事非訟事件,除法律別有規定外,於本案裁定確定前,認有必要時,得依聲請或依職權命為適當之暫時處分。但關係人得處分之事項,非依其聲請,不得為之,家事事件法第85條第1項定有明文。法院受理關於未成年人 監護人事件後,於本案裁定確定前,得禁止處分未成年人之財產或為其他法院認為適當之暫時性舉措,並應審酌未成年人之最佳利益,家事非訟事件暫時處分類型及方法辦法第10條第1項第6款、第8款、第2項亦有明文。經查: (一)聲請人之女即相對人未婚育有未成年人,惟未成年人自幼即由聲請人扶養照顧,相對人未盡扶養義務且已失聯,聲請人已聲請停止相對人對未成年人之親權,並選定聲請人為未成年人之監護人(即本院109年度家親聲字第145號宣告停止親權等事件,下稱系爭事件)等節,業經本院依職權調取前揭卷宗核閱無誤,足認為真正。 (二)是否須暫由聲請人擔任未成年人之監護人? ⒈暫時處分之立法本旨,係為因應本案裁定確定前之緊急狀況,避免本案請求不能或延滯實現所生之危害,並非取代本案聲請,是暫時處分,非有立即核發,不足以確保本案聲請之急迫情形者,不得核發,而確保本案聲請之急迫性及必要性等暫時處分之事由,自應由聲請暫時處分之人,提出相當證據以釋明之。 ⒉聲請人主張應暫由其擔任監護人略以:未成年人於109年4月接獲巧新公司錄取通知,未成年人雖已向巧新公司請求保留職位,但近期巧新公司屢次向未成年人催促須盡快完成報到程序,否則不再予保留職務等語,惟前開聲請相當於實現系爭事件之請求,又本件是否應停止相對人對未成年人之親權,並改由聲請人擔任監護人之爭點,屬系爭事件中所應調查後認定,尚非暫時處分程序考量要件,復聲請人未說明如未准此部分內容之聲請,將導致未成年人遭受何重大損害或立即危險,依前開說明,此部分聲請核無必要,自無理由,不應准許。 (三)另依聲請人提出卷附巧新公司新進人員應備文件影本1件 ,可知報到時間為109年8月3日,應備文件中記載需第一 銀行/台灣中小企業銀行/台灣銀行帳戶存摺影本擇一,而依據各金融機構之關於未成年人開立帳戶之規定,確實需要法定代理人之證件及印章,聲請人已盡相當釋明,考量未成年人現事實上確實有急需開立金融帳戶及訂立僱傭契約之必要性及急迫性,是為保障未成年人之最佳利益,依前開規定及說明,在系爭事件確定或終結前,依職權核發如主文第2項所示內容。 三、綜上所述,聲請人聲請由其暫任未成年人之監護人,於法無據,爰不予核發此部分之聲請,但考量未成年人現事實上確實有急需開立銀行帳戶及訂立僱傭契約之必要性及急迫性,並依職權裁定如主文第2項所示。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9 月 10 日家事法庭 法 官 王昌國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裁定抗告須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9 月 10 日書 記 官 陳喬琳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09年度家暫…」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