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487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訴字第460號

返還不當得利等民事裁判日期 111 年 04 月 29 日

法官馮保郎

上訴人
翔騰國際開發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黎育誠
上訴人
廣盈國際開發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張宇彤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陳彥名間返還不當得利等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111年4月7日本院第一審判決,提起第二審上訴,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核定為新臺幣200萬元,應徵裁判費新臺幣31,200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條第2項前段規定,限該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5日以內逕向本院如數補繳,逾期不繳,駁回上訴,特此裁定。

民事第三庭法 官 馮保郎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4 月 29 日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4 月 29 日

書記官 蔡沛圻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10年度訴字…」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