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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簡上字第50號

遷讓房屋等民事裁判日期 111 年 10 月 19 日

法官林中如

上訴人
粉鑽卡通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李宇凡
訴訟代理人
吳仲立律師
被上訴人
新添成車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楊智翔
訴訟代理人
嚴庚辰律師

許嘉樺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遷讓房屋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本件定民國111年11月16日上午10時辯論。

民事第二庭法 官 林中如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0  月  19  日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0  月  19  日

書記官 林柑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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