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12年度補字第147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土地抵押權塗銷登記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2 年 05 月 29 日
- 法官馮保郎
- 原告章婉瑜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補字第147號 抗告人 章婉瑜 上列抗告人與相對人金鵬開發股份有限公司間假扣押事件,抗告人對於民國112年5月5日本院第一審裁定提起抗告。查本件應徵 裁判費新臺幣1,000元,未據抗告人繳納,茲限該抗告人於收受 本裁定後5日內向本院如數繳納,逾期駁回。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5 月 29 日民事第三庭法 官 馮保郎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5 月 29 日書記官 張簡純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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