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消債更字第154號
- 聲請人
- 陳易偉
- 代理人
- 林堯順律師(法扶律師)
上列當事人聲請消費者債務清理更生程序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十五日內,補提附表所示相關資料證明到院。
理由
一、按聲請更生或清算不合程式或不備其他要件者,法院應以裁定駁回之。但其情形可以補正者,法院應定期間先命補正。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8條定有明文。又按聲請更生或清算,徵收聲請費新台幣(下同)一千元;郵務送達費及法院人員差旅費不另徵收,但所需費用超過應徵收之聲請費者,其超過部分,依實支數計算徵收,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6條第1項、第2項分別定有明文。又上開所需費用及進行更生或清算程序之必要費用,法院得酌定相當金額,定期命聲請人預納之,逾期未預納者,除別有規定外,法院得駁回更生或清算之聲請,復為同條第3項所明定。
二、查本件聲請人具狀聲請更生,惟未提出如附表所示事項到院,爰定期命補正,如逾期未補正,則駁回其聲請。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
一、應於5日內預納郵務送達費2,010元,如逾期未繳,則駁回更
生之聲請。【郵務送達費部分,按債權人及債務人總人數,
以每人10份,每份43元計算。計算式:7人×10份×43元-1,00
0元=2,010元】。又本件郵務送達費係預繳,如有不足,另
依實支數計算徵收;尚有剩餘,則退還予聲請人。
二、債權人部分:
(一)聲請人於債權人清冊所列之債權人逗派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已於調解程序陳報其為第三方借貸媒合平台,債權人應為
微銀眾信股份有限公司,惟聲請人於本件聲請更生仍將其列
為債權人,而未列微銀眾信股份有限公司為債權人,請更正
並重新提出債權人清冊。
(二)請陳報聲請人以名下車號000-0000汽車、車號000-0000機車
向「和潤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擔保借貸2筆及車號000-0000
機車向「合迪股份有限公司」擔保借貸之相關債權證明資料
、原約定之分期還款條件,【詳細說明各筆債務依原契約約
定之每期(月)應還款數額】資料,並陳報該等車輛是否已
遭抵償?目前作何使用?
(三)請說明除所提債權人清冊上列舉之債權人外,是否尚有其他
資產管理公司或民間債權人?如有,請提出完整之債權人清
冊,並提出民間債權人之債權相關證明文件。
三、戶謄、勞保、國稅資料部分:
請提出聲請人之113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四、財產方面:
(一)請陳報聲請人名下土地之土地登記第一類謄本。
(二)請提出聲請人名下所有之汽、機車行照影本,並陳報該車輛
之二手市值約為何,若無,則請以書面陳報之。
五、收入方面:
(一)請聲請人提出任職於福懋加油站之在職證明、相關薪資收入
入帳資料(存摺、薪資單等)。
※請陳報聲請人除薪資單上所載基本薪資、伙食津貼外,是
否有其他獎金、加班費,並領有年終獎金、三節獎金等?若
有,請陳報數額並提出之相關入帳證明。
(二)另請陳報,聲請人除上開工作收入外,是否有其他兼職收入
?如有,請一併陳報並提出收入證明,若無,亦請說明之。
六、補助部分:
請陳報聲請人有無領取任何政府補助金?(如:低收入戶、
教育補助、殘障津貼、交通補助、失業補助)或其他社會福
利津貼?如有,請陳報領取之期間、數額,並提出領取補助
金或福利津貼之轉帳存摺封面暨內頁影本及相關證明文件。
如無,亦請書面說明之。
七、請提出聲請人於郵局、銀行、農漁會、合作社與金融機構等
之全部存摺(含證券存摺)完整影本(須附完整清晰內頁資
料並補登存摺自民國112年7月4日起迄今之交易明細;如無
法補登,仍應提供存摺封面及餘額內頁影本)。
八、商業保險部分:
(一)請提出【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保險業通報作業
資訊系統」資料查詢結果表】。
(二)請陳報聲請人有無投保任何商業保險契約(含以本人為要保
人並以本人、父母、子女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之人壽保單及
儲蓄性、投資性保單等),若有,請敘明保險公司名稱、地
址、各保險契約有效期限及每期保費金額、繳費時間與【現
有保單價值準備金之金額】,並提出可資證明之文件(如批
注單、保險契約一覽表、保險契約狀況說明書等)、保險公
司出具之保單價值證明書(保單價值一覽表或帳戶證明等資
料,若價值為0元,亦應陳報)或其他相關文件。如有以該
等保單質借,應提出質借之金額及還款紀錄、目前尚餘借款
金額等證明文件【請自行向保險公司申請,勿要求本院行文
】。若無任何相關資料,仍應以書面說明。
九、請陳報有無股票或其他投資等資料並提出聲請人於各金融機
構之全部證券存摺(集保存摺)完整影本。(如有股票則請
一併陳報發行公司之名稱、營利事業統一編號、主營業處所
在地及該股票現值;若無任何股票或其他投資資料,仍應以
書面說明)。
十、請陳報聲請人於聲請前2年(即至114年7月3日止)財產變動
狀況(含有償、無償行為所生之變動,如所變動者係不動產
所有權,並應詳為表明不動產之地號、建號),如係因償債
而變動者,並提出負債證明文件。
十一、請提出更生償還計劃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