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4年度除字第35號
- 聲請人
- 林正義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於民國114年6月26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3年度司催字第83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4年5月25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判決如主文。
民事第一庭法 官 陳美利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股票附表: 114年度除字第35號 編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種類 張數 股數 備考 號 001 世新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起號:87ND00264564 迄號:87ND00264655 股票 10 10000 股東:林正義 (戶號:0000316) 002 國聲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起號:86ND0108109 迄號:86ND0108122 股票 3 3000 股東:林正義 (戶號:000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