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八十九年度訴字第四七二號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八十九年度訴字第四七二號
- 原告
- 丁○○
- 訴訟代理人
- 丙○○
- 被告
- 關天建設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乙○○
- 被告
- 甲○○
右當事人間請求返還買賣價金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八十九年九月二十一日上午十時三十分,在本院第三法庭行言詞辯論。
~B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第一庭~B法 官 曾文欣
~B 書記官 鄭翔元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八十九年度訴字第四七二號
右當事人間請求返還買賣價金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八十九年九月二十一日上午十時三十分,在本院第三法庭行言詞辯論。
~B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第一庭~B法 官 曾文欣
~B 書記官 鄭翔元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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