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八十九年度簡上字第一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給付工資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89 年 01 月 03 日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八十九年度簡上字第一號 上 訴 人 林炎鋒即長發企業行 訴訟代理人 邱創典律師 被上訴人 拓園營造有限公司 設嘉義市○○街四號 法定代理人 乙○○ 住台北市士林區○○○路○段四四一巷四一號 訴訟代理人 甲○○ 住 右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工資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 文 本件應由受命法官簡源希行準備程序,調查證據並試行和解。 中 華 民 國 八十九 年 一 月 三 日 ~B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庭 ~B 審判長法官 ~B 法 官 ~B 法 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