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九十年度重訴字第八九號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年度重訴字第八九號
- 原告
- 士林電機廠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丙○○
- 訴訟代理人
- 戊○○
- 被告
- 建成電子實業有限公司
- 兼法定代理人
- 己○○
- 被告
- 甲○○
- 被告
- 丁○○
- 被告
- 乙○○
右當事人間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
本件於本院年八十九度易字第六六二號詐欺案件刑事判決確定前,停止訴訟程序。
理由
一、查本件被告己○○、乙○○、甲○○、丁○○涉有共同詐欺罪嫌疑,經本院八十九年度易字第六六二號詐欺案件刑事訴訟進行中,該犯罪嫌疑,確有影響於本件民事訴訟之裁判,非俟刑事訴訟終結,其民事訴訟即無由判斷,本院認有裁定停止本件民事訴訟程序之必要。
二、依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三條裁定如主文。
~B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第一庭~B審判長法官 曾文欣~B法官 鄭雅文~B法 官 賴秀蘭
~B書記官 楊國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