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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九十一年度訴字第四四七號

給付買賣價金民事裁判日期 92 年 03 月 10 日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一年度訴字第四四七號

原告
雲騰鋁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甲○○
訴訟代理人
嚴庚辰律師
訴訟代理人
徐漢堂律師
被告
強靂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法定代理人
乙○○ 住
訴訟代理人
林芳榮律師

        奚淑芳律師

        張雯峰律師

右當事人間請求給付買賣價金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B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第二庭~B法 官 蕭道隆

~B書記官 沈育坤

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九十二  年   三   月   十   日

中   華   民   國  九十二  年   三   月   十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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