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九十二年度除字第三六九號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九十二年度除字第三六九號
- 聲請人
- 華南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台南分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乙○○
- 訴訟代理人
- 甲○○
送
右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左:
主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九十二年度催字第一二一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九十二年十月八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五百六十四條第一項判決如主文。
~B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第一庭~B法 官 蔡廷宜右為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B書記官 侯學義~F0~T40┌──────────────────────────────────────────────────────┐│支票附表: 九十二年度催字第一二一號│├─┬─────────┬─────────┬───────────┬────────┬────────┬──┤│編│ 發票人 │ 付款人 │發票日│ 票 面 金 額 │ 支 票 號 碼 │備考││號││││ (新台幣) │││├─┼─────────┼─────────┼───────────┼────────┼────────┼──┤│1│芳泰塑膠有限公司 │台南區中小企業銀行│九十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叁仟玖佰貳拾壹元│A0000000│││ │林振賓│梅山分行│││三││├─┼─────────┼─────────┼───────────┼────────┼────────┼──┤│2│林靜怡│嘉義市第一信用合作│九十二年四月三十日│貳萬捌仟元│JBC00二八三│││ ││社忠孝分社│││八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