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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法院94年度除字第183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94 年 08 月 11 日
  • 法官
    張育彰
  • 法定代理人
    甲○○

  • 原告
    亞護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法人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94年度除字第183號聲 請 人 亞護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甲○○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94年度催字第12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民國94年7月25日於屆滿,迄今無人 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94  年  8   月  11  日民事第二庭 法 官 張育彰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94  年  8   月  11  日書記官 黃郁萍 ┌───────────────────────────────────────────────────────┐ │支票附表:                                        94年度除字第183號│ ├──┬─────────┬─────────┬───────────┬────────┬────────┬──┤ │ 編 │ 發  票  人 │ 付  款  人 │發    票    日│ 票 面 金 額 │ 支 票 號 碼 │備考│ │ 號 │         │         │           │  (新臺幣)  │        │  │ ├──┼─────────┼─────────┼───────────┼────────┼────────┼──┤ │1 │亞護開發股份有限公│台灣土地銀行股份有│94年1月5日 │75,000元 │WYAA142189 │ │ │ │司 │限公司民雄分行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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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奕弘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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