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95年度除字第98號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95年度除字第98號
- 聲請人
- 祥立企業社
- 法定代理人
- 甲○○○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於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四
月二十五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如附表所示之證券,前經本院以九十四年度催字第二四四號公示催告在案,所定申報權利期間,業於民國九十五年四月十七日屆滿,尚無人申報權利,而聲請人於申報權利期間已滿後三個月內,聲請為除權判決等情,經本院依職權調取上開公示催告卷宗核閱屬實,故其聲請,應予准許。
二、依民事訴訟法第五百六十四條第一項、第五百四十九條之一前段,判決如主文。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支票附表: 95年度除字第98號│├──┬─────────┬─────────┬───────────┬────────┬────────┬──┤│ 編 │ 發票人 │ 付款人 │發票日│ 票 面 金 額 │ 支 票 號 碼 │備考││ 號 ││││ (新臺幣) │││├──┼─────────┼─────────┼───────────┼────────┼────────┼──┤│001 │貝捷工業股份有限公│華僑商業銀行股份有│94年09月30日 │6,497元 │AA0000000 │ ││ │司吳清坦 │限公司嘉義分行 │ │ │ │ │├──┼─────────┼─────────┼───────────┼────────┼────────┼──┤│002 │張永和 │嘉義縣水上鄉農會 │94年07月26日 │1,575元 │FA351772 │ │├──┼─────────┼─────────┼───────────┼────────┼────────┼──┤│003 │蕭素切 │嘉義縣中埔鄉農會 │94年10月16日 │2,844元 │FA0000000 │ │├──┼─────────┼─────────┼───────────┼────────┼────────┼──┤│004 │魏培錡 │彰化商業銀行嘉義分│94年07月15日 │14,400元 │CK0000000 │ ││ │ │行 │ │ │ │ │├──┼─────────┼─────────┼───────────┼────────┼────────┼──┤│005 │魏培錡 │彰化商業銀行嘉義分│94年07月30日 │10,597元 │CK0000000 │ ││ │ │行 │ │ │ │ │├──┼─────────┼─────────┼───────────┼────────┼────────┼──┤│006 │葉福受即福勝鐵工廠│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94年07月07日 │12,810元 │AA0000000 │ ││ │ │司太保分行 │ │ │ │ │├──┼─────────┼─────────┼───────────┼────────┼────────┼──┤│007 │遠東機械工業股份有│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94年08月31日 │35,623元 │FE0000000 │ ││ │限公司莊國輝 │司嘉義分行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