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嘉義地方法院95年度除字第98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5 年 04 月 26 日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95年度除字第98號聲 請 人 祥立企業社 法定代理人 甲○○○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於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四月二十五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如附表所示之證券,前經本院以九十四年度催字第二四四號公示催告在案,所定申報權利期間,業於民國九十五年四月十七日屆滿,尚無人申報權利,而聲請人於申報權利期間已滿後三個月內,聲請為除權判決等情,經本院依職權調取上開公示催告卷宗核閱屬實,故其聲請,應予准許。 二、依民事訴訟法第五百六十四條第一項、第五百四十九條之一前段,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95 年 4 月 26 日民事第一庭 法 官 陳端宜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95 年 4 月 26 日書記官 洪麗惠 ┌───────────────────────────────────────────────────────┐ │支票附表: 95年度除字第98號│ ├──┬─────────┬─────────┬───────────┬────────┬────────┬──┤ │ 編 │ 發 票 人 │ 付 款 人 │發 票 日│ 票 面 金 額 │ 支 票 號 碼 │備考│ │ 號 │ │ │ │ (新臺幣) │ │ │ ├──┼─────────┼─────────┼───────────┼────────┼────────┼──┤ │001 │貝捷工業股份有限公│華僑商業銀行股份有│94年09月30日 │6,497元 │AA0000000 │ │ │ │司吳清坦 │限公司嘉義分行 │ │ │ │ │ ├──┼─────────┼─────────┼───────────┼────────┼────────┼──┤ │002 │張永和 │嘉義縣水上鄉農會 │94年07月26日 │1,575元 │FA351772 │ │ ├──┼─────────┼─────────┼───────────┼────────┼────────┼──┤ │003 │蕭素切 │嘉義縣中埔鄉農會 │94年10月16日 │2,844元 │FA0000000 │ │ ├──┼─────────┼─────────┼───────────┼────────┼────────┼──┤ │004 │魏培錡 │彰化商業銀行嘉義分│94年07月15日 │14,400元 │CK0000000 │ │ │ │ │行 │ │ │ │ │ ├──┼─────────┼─────────┼───────────┼────────┼────────┼──┤ │005 │魏培錡 │彰化商業銀行嘉義分│94年07月30日 │10,597元 │CK0000000 │ │ │ │ │行 │ │ │ │ │ ├──┼─────────┼─────────┼───────────┼────────┼────────┼──┤ │006 │葉福受即福勝鐵工廠│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94年07月07日 │12,810元 │AA0000000 │ │ │ │ │司太保分行 │ │ │ │ │ ├──┼─────────┼─────────┼───────────┼────────┼────────┼──┤ │007 │遠東機械工業股份有│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94年08月31日 │35,623元 │FE0000000 │ │ │ │限公司莊國輝 │司嘉義分行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