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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97年度重訴字第75號

清償借款民事裁判日期 98 年 01 月 08 日

法官游悅晨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97年度重訴字第75號

原告
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丙○○
訴訟代理人
乙○○
被告
晶美寶石有限公司
被告
之1
被告
兼法定代理 甲○○
被告
被告
丁○○○○○○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本院於民國97年12月25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

被告應連帶給付原告新臺幣壹仟零陸拾參萬柒仟陸佰柒拾貳元,及如附表所示之利息暨違約金。

訴訟費用新臺幣壹拾萬陸仟肆佰參拾貳元由被告連帶負擔。

事實及理由

壹、程序方面:被告經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核無民事訴訟法第386條所列各款情形,爰依原告聲請,由其一造辯論而為判決。

貳、實體方面:

一、本件原告起訴主張:被告晶美寶石有限公司於民國96年10月及97年4月間,邀同被告甲○○、丁○○○○○○為連帶保證人,向原告借款6筆,共計新臺幣(下同)11,000,000元,立有借據6紙及約定書3紙。該借款應按月攤還本息,惟被告晶美寶石有限公司於97年6月即未按期攤還本息,尚欠本金10,637,672元,依約已喪失期限利益,視同全部到期。爰依消費借貸及連帶保證契約之法律關係,請求被告給付如主文第1項所示之本金、利息及違約金等語。並聲明:如主文所示。

二、被告方面:被告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任何書面及陳述。

三、法院判斷:原告主張之事實,業據提出與其所述相符之借據影本、約定書影本、放款戶授信明細查詢單影本等件為證,應堪信為真實。從而原告依消費借貸及連帶保證契約之法律關係,請求判決如主文第1項所示,洵屬有據,應予准許。

四、按法院為終局判決時,應依職權為訴訟費用之裁判,民事訴訟法第87條第1項定有明文。本件第一審裁判費105,632元及公示送達登報費800元,合計106,432元應由敗訴之被告負擔,是本件訴訟費用額確定如主文第2項所示。

五、據上論結,本件原告之訴為有理由,依民事訴訟法第385條第1項前段、第78條、第87條第1項、第85條第2項,判決如主文。

民一庭法 官 游悅晨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如對本判決上訴須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

中  華  民  國  98  年  1  月  8   日

中  華  民  國  98  年  1  月  8   日

書記官 張富喆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
┌─┬──────┬─────┬───┬───────┬────────┬─────┬─────────────────┐
│編│金額(新臺幣)│利息      │利息  │逾期六個月內按│逾期超過六個月按│借款期間  │備註                              │
│號│            │起迄日    │利率  │原利息加付百分│原利息加付百分之│          │                                  │
│  │            │          │      │之十之違約金  │二十之違約金    │          │                                  │
├─┼──────┼─────┼───┼───────┼────────┼─────┼─────────────────┤
│1 │326,459元   │自97年5月 │4.69% │自97年6月30日 │自97年12月30日起│96年10月  │依本行公告之二年期定期儲蓄存款機動│
│  │            │30日起至清│      │起至97年12月29│至清償日止      │29日至99年│利率加年率1.935%按月計付,並於本行│
│  │            │償日止    │      │日止          │                │10月29日  │公告之二年期定期儲蓄存款機動調整計│
│  │            │          │      │              │                │          │付                                │
├─┼──────┼─────┼───┼───────┼────────┼─────┼─────────────────┤
│2 │2,910,764元 │自97年6月3│4.69% │自97年7月3日起│自98年1月3日起至│97年4月2日│依本行公告之二年期定期儲蓄存款機動│
│  │            │日起至清償│      │至98年1月2日止│清償日止        │至102年4月│利率加年率1.935%按月計付,並於本行│
│  │            │日止      │      │              │                │2日       │公告之二年期定期儲蓄存款機動調整計│
│  │            │          │      │              │                │          │付                                │
├─┼──────┼─────┼───┼───────┼────────┼─────┼─────────────────┤
│3 │489,685元   │自97年5月 │4.69% │自97年6月30日 │自97年12月30日起│96年10月29│依本行公告之二年期定期儲蓄存款機動│
│  │            │30日起至清│      │起至97年12月29│至清償日止      │日至99年10│利率加年率1.935%按月計付,並於本行│
│  │            │償日止    │      │日止          │                │月29日    │公告之二年期定期儲蓄存款機動調整計│
│  │            │          │      │              │                │          │付                                │
├─┼──────┼─────┼───┼───────┼────────┼─────┼─────────────────┤
│4 │2,910,764元 │自97年6月3│4.69% │自97年7月3日起│自98年1月3日起至│97年4月2日│依本行公告之二年期定期儲蓄存款機動│
│  │            │日起至清償│      │至98年1月2日止│清償日止        │至102年4月│利率加年率1.935%按月計付,並於本行│
│  │            │日止      │      │              │                │2日       │公告之二年期定期儲蓄存款機動調整計│
│  │            │          │      │              │                │          │付                                │
├─┼──────┼─────┼───┼───────┼────────┼─────┼─────────────────┤
│5 │2,400,000元 │自97年6月8│4.47% │自97年7月8日起│自98年1月8日起至│97年4月7日│依本行公告之一年期定期儲蓄存款機動│
│  │            │日起至清償│      │至98年1月7日止│清償日止        │至98年4月7│利率加年率1.76%按月計付,並於本行 │
│  │            │日止      │      │              │                │日        │公告之一年期定期儲蓄存款機動調整計│
│  │            │          │      │              │                │          │付                                │
├─┼──────┼─────┼───┼───────┼────────┼─────┼─────────────────┤
│6 │1,600,000元 │自97年6月8│4.47% │自97年7月8日起│自98年1月8日起至│97年4月7日│依本行公告之一年期定期儲蓄存款機動│
│  │            │日起至清償│      │至98年1月7日止│清償日止        │至98年4月7│利率加年率1.76%按月計付,並於本行 │
│  │            │日止      │      │              │                │日        │公告之一年期定期儲蓄存款機動調整計│
│  │            │          │      │              │                │          │付                                │
├─┼──────┼─────┼───┼───────┼────────┼─────┼─────────────────┤
│合│10,637,672元│          │      │              │                │          │                                  │
│計│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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