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98年度消債更字第9號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8年度消債更字第9號
- 聲請人
- 即債務人
- 甲○○
上列當事人聲請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十五日內,補提如附件所示之說明及文件到院,逾期未補正,則駁回更生之聲請。
理由
一、按聲請更生或清算不合程式或不備其他要件者,法院應以裁定駁回之,但其情形可以補正者,法院應定期間先命補正,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8條定有明文。
二、查本件聲請人具狀聲請更生,主張有該條例第151條第6項不可歸責之事由,其漏未提出如附件所示之說明及文件到院,爰定期命補正,如逾期未補正,則駁回其聲請。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件:
一、提出受扶養人蔡OO之財產及收入狀況說明書,並檢附其近
二年之國稅局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及最新之財產歸
屬資料清單。(如有土地房屋、股票、存款、汽機車、商業
保險及其他投資等,則請一併提出地政登記謄本、各存摺及
證券存摺(集保存摺)完整影本、行車執照影本、保險契約
影本及其他相關之證明文件資料;如有領取失業給付、老農
年金、老年給付、殘障給付、中低收入戶補助等其他津貼補
助或有如租金等之其他收入來源,則請一併陳報其期間及金
額並提出相關之證明文件)。
二、提出聲請人目前所從事之營業活動及營業額資料(所營事業
之名稱究為頂好小吃店抑或理好小吃店、最近五年之營利事
業所得稅申報書、營業人營業稅額申報書或會計帳冊),如
無證明文件,仍應說明其緣由並陳報近六個月之營業及收入
情形(按月臚列營業收入及成本項目並計算每月淨利額)暨
相關之證明文件。
三、提出華南銀行房屋貸款之相關契約文件及聲請人配偶所有之
不動產之地政登記謄本,並陳報上開契約之抵押物是否為聲
請人所有且為自用住宅及由聲請人支付項項貸款之緣由(依
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所載,聲請人名下並無不動
產)。
四、陳報是否另有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金融機構債權人清
冊上未載之債權人(須表明其姓名或名稱、地址及債權之數
額、原因及總類),又如有尚未陳報之債權人,則請重行提
出債權人清冊暨相關之證明文件。
五、提出聲請人所投保之全部商業保險契約(含以本人、父母、
配偶、子女為要保人或受益人之人壽保單及儲蓄性、投資性
保單等),並敘明保險公司名稱、地址、各保險契約有效期
限及每期保費金額、繳費時間及現有保單價值準備金之金額
。
六、陳報有無股票、存款或其他投資等資料,並提出聲請人於各
金融機構之全部存摺及證券存摺(集保存摺)完整影本及其
他相關之證明文件。(如有股票則請一併陳報發行公司之名
稱、營利事業統一編號、主營業處所在地;若無任何股票、
存款或其他投資資料,仍應以書面說明)。
七、陳報聲請人與配偶間對家庭生活支出暨扶養費用之分擔協議
,並說明聲請人負擔之扶養費費用明細是否與所列聲請前二
年內必要支出之「生活費」有所重複,另請一併提出牌照稅
之證明文件及陳報聲請人須支付其配偶名義之地價稅、房屋
稅及電信費帳單之緣由。
八、預納郵務送達費用3,080元(計算式:12人×10份×34元-
1,000元=3,080,按債權人及債務人總人數,以每人10份,
每份34元計算,並扣除已繳納之聲請費1,000元);又如有
尚未陳報之債權人,則請依前開之計算基準,另行加計並繳
納郵務送達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