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98年度訴字第704號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8年度訴字第704號
- 原告
- 千程汽車工業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甲○○
- 被告
- 乙○○
- 訴訟代理人
- 吳光中律師
- 複代理人
- 丙○○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99年5月18日下午3時10分,在本院第20法庭行言詞辯論。
民二庭法 官 林中如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8年度訴字第704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99年5月18日下午3時10分,在本院第20法庭行言詞辯論。
民二庭法 官 林中如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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