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99年度司拍字第122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拍賣抵押物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99 年 08 月 03 日
  • 法定代理人
    陳棠

  • 原告
    日盛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人
  • 被告
    蔡岳龍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司拍字第122號 聲 請 人 日盛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棠 非訟代理人 徐靖雅 非訟代理人 陳昭華 相 對 人 蔡岳龍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相對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准予拍賣。 聲請程序費用新臺幣貳仟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 由 一、按抵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院拍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不動產所有人於設定抵押權後,得將抵押物所有權讓與他人,但抵押權不因此受影響,民法第881條之17、第873條、第867條定有明文。 二、聲請意旨略以:債務人陳玉仙於民國90年3月28日以其所有、 如附表所示不動產,為擔保其本人向聲請人(原名稱:寶島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所負債務之清償,設定最高限額新臺幣(下同)1,920,000元之抵押權,存續期間自90年3月26日起至120年3月26日止,清償日期依照各個契約約定,經依法登記在案。茲因債務人陳玉仙於①90年3 月30日②94年12月6日向聲請人借款①1,600,000元②300,000 元,借款期限至①110年3月30日②109年12月6日止,並約定按月平均攤還本息,如有任何一宗債務不依約清償本金時,借款人即喪失期限利益,應立即償還全部。詎債務人自99年2 月28日起均未依約繳款,依上開約定借款已視為全部到期,尚欠本金①974,674元②229,975元,以及利息、違約金未清償。又債務人陳玉仙已於97年3 月20日死亡,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由其繼承人蔡意雅繼承並辦理繼承登記,嗣後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所有權已於98年3 月30日移轉登記予相對人,然不影響聲請人之權利,為此聲請准予拍賣抵押物以資受償。 三、經查聲請人上述主張,業據其提出財政部函、他項權利證明書、抵押權設定契約書、借據、房屋貸款約定書、貸款總約定書、客戶基本資料、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函等影本各一件、放款帳務明細查詢影本二件、繼承系統表、除戶謄本三件、戶籍謄本三件、建號異動索引二件、土地登記謄本一件、建物登記謄本二件等為證,經核於法尚無不合,應予准許。 四、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第24條,民事訴訟法第78條, 裁定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1,000 元。 中 華 民 國 99 年 8 月 3 日 台灣嘉義地方法院嘉義簡易庭 司法事務官 ┌─────────────────────────────────────────────────┐ │ 附表: 99年度司拍字第122號 │ ├──┬──────────────────────┬─┬──────┬───────┬──────┤ │ 編 │ 土 地 坐 落 │地│ 面 積 │ │ │ │ ├───┬────┬───┬───┬─────┤ ├──────┤權 利 範 圍│備 考│ │ 號 │縣 市│鄉鎮市區○ 段 ○○段 │ 地 號 │目│ 平方公尺 │ │ │ ├──┼───┼────┼───┼───┼─────┼─┼──────┼───────┼──────┤ │001 │嘉義市│ │北社尾│保安 │783-7 │建│419.00 │1200分之96 │ │ └──┴───┴────┴───┴───┴─────┴─┴──────┴───────┴──────┘ ┌────────────────────────────────────────────────────────────┐ │附表(建物)︰ 99年度司拍字第122號 │ ├──┬──┬────┬────┬────┬──────────────┬───────┬──┬─────────────┤ │ │ │ │ │建築式樣│ 建物面積(單位:平方公尺)│附 屬 建 物│ │ │ │ 編 │ 建 │ │ │ ├──┬──┬──┬──┬──┼───┬─┬─┤權利│ │ │ │ │ │ │主要建築│第 │ │ │地 │合 │主要建│面│面│ │ │ │ │ │建物門牌│基地坐落│ │ │ │ │ │ │ │ │積│ │ 備 考 │ │ │ │ │ │材 料 及│六 │ │ │下 │ │築材料│ │ │ │ │ │ 號 │ 號 │ │ │ │ │ │ │ │ │ │ │單│範圍│ │ │ │ │ │ │房屋層數│層 │ │ │層 │計 │及用途│積│位│ │ │ ├──┼──┼────┼────┼────┼──┼──┼──┼──┼──┼───┼─┼─┼──┼─────────────┤ │001 │629 │嘉義市安│嘉義市北│住家用鋼│107.│ │ │ │107.│陽台 │11│平│全部│共有部分:北社尾段保安小段│ │ │ │東一街46│社尾段保│筋混凝土│27 │ │ │ │27 │ │.7│方│ │632建號;198.25平方公尺; │ │ │ │號6樓2 │安小段78│造6層樓 │ │ │ │ │ │ │3 │公│ │權利範圍:10000分之809。 │ │ │ │ │3-7地號 │ │ │ │ │ │ │ │ │尺│ │ │ ├──┼──┼────┼────┼────┼──┼──┼──┼──┼──┼───┼─┼─┼──┼─────────────┤ │002 │631 │嘉義市安│嘉義市北│鋼筋混凝│ │ │ │331.│331.│ │ │ │900 │ │ │ │ │東一街44│社尾段保│土造6 層│ │ │ │78 │78 │ │ │ │分之│ │ │ │ │號地下室│安小段78│樓 │ │ │ │ │ │ │ │ │83 │ │ │ │ │ │3-7地號 │ │ │ │ │ │ │ │ │ │ │ │ └──┴──┴────┴────┴────┴──┴──┴──┴──┴──┴───┴─┴─┴──┴─────────────┘ 附註:如持本件裁定聲請強制執行時,須一併檢附相對人收受 本裁定之送達証書影本提出與民事執行處。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嘉義地方法院99年度司拍字…」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