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3 分鐘讀完 全文 1,022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99年度除字第44號

除權判決民事裁判日期 99 年 03 月 18 日

法官林中如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99年度除字第44號

聲請人
益楠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乙○○
訴訟代理人
甲○○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98年度司催字第164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99年3月9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民二庭法 官 林中如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支票附表: 99年度除字第44號│├──┬─────┬─────┬──────┬───────┬───────┬──┤│ 編 │發 票 人│付 款 人│ 發 票 日 │票 面 金 額│支 票 號 碼│備考││ 號 │ │ │ │ (新台幣) │ │ │├──┼─────┼─────┼──────┼───────┼───────┼──┤│001 │鈺通營造工│土地銀行嘉│98年9月17日 │459,316元 │EC0000000 │ ││ │程股份有限│興分行 │ │ │ │ ││ │公司 │ │ │ │ │ │└──┴─────┴─────┴──────┴───────┴───────┴──┘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99 年 3 月 18 日

中 華 民 國 99 年 3 月 18 日

書記官 黃意雯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嘉義地方法院99年度除字第…」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