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簡易庭(含朴子)100年度朴勞小字第2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給付職業災害補償金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嘉義簡易庭(含朴子)
- 裁判日期100 年 09 月 13 日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0年度朴勞小字第2號聲 請 人 李東昇 相 對 人 鑫立交通器材製造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振旺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職業災害補償金事件,本院於民國100年8月30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壹萬零陸佰陸拾伍元,及自民國一00年六月十一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訴訟費用新臺幣壹仟叁佰貳拾伍元由被告負擔。 本判決得假執行。 理 由 要 領 一、按勞工因遭遇職業災害而致傷害時,雇主應補償其必需之 醫療費用,勞動基準法第59條第1款定有明文。 二、原告於民國89年1月12日受雇被告,因職業災害受有「右手 肱骨開放性粉碎性骨折併骨折癒合不良及骨髓炎」之傷害等事實,為兩造所不爭執。 三、原告主張附表一至附表二之原始金額為其因上開職業災害事件所生傷害後續治療所支出之醫療費用而得向原雇主即被告請求。經查:被告就附表一所示至嘉義陽明醫院、附表二所示至長庚紀念醫院就診之醫療費用請求,表示同意給付,本院本於被告之認諾而就此部分為被告敗訴之判決。 四、綜上,被告應負擔之金額為附表一之新臺幣(下同)7,140 元、附表二之金額3,525元,共計10,665元。從而,原告請 求被告給付10,665元及自起訴狀送達翌日即民國100年6月11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5計算之利息,為有理 由,應予准許。 五、本件係適用小額訴訟程序,就原告勝訴部分,依民事訴訟法第436條之20規定,依職權宣告假執行。另依民事訴訟法第436條之19規定,應併確定訴訟費用額,本件訴訟費用為裁判費1,000元及文書申請費用225元,合計1,325元,由被告負 擔。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9 月 13 日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朴子簡易庭 法 官 林雅莉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判決上訴,須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庭(嘉義市○○路308之1號)提出上訴狀(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如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應一併繳納上訴審裁判費。 民事訴訟法第436條之24第2項規定:對小額程序之第一審裁判之上訴或抗告,非以其違背法令為理由,不得為之。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9 月 13 日書記官 莊良坤 附表一: ┌──┬──────────────────┬────┐│編號│內容 │金額 │├──┼──────────────────┼────┤│1 │陽明醫院99.8.3醫療費用收據(骨科) │210元 │├──┼──────────────────┼────┤│2 │陽明醫院99.8.17醫療費用收據(骨科) │170元 │├──┼──────────────────┼────┤│3 │陽明醫院99.8.31醫療費用收據(骨科) │190元 │├──┼──────────────────┼────┤│4 │陽明醫院99.9.14醫療費用收據(骨科) │190元 │├──┼──────────────────┼────┤│5 │陽明醫院99.9.28醫療費用收據(骨科) │190元 │├──┼──────────────────┼────┤│6 │陽明醫院99.10.12醫療費用收據(骨科)│190元 │├──┼──────────────────┼────┤│7 │陽明醫院99.10.26醫療費用收據(骨科)│240元 │├──┼──────────────────┼────┤│8 │陽明醫院99.11.9醫療費用收據(骨科) │240元 │├──┼──────────────────┼────┤│9 │陽明醫院99.11.23醫療費用收據(骨科)│240元 │├──┼──────────────────┼────┤│10 │陽明醫院99.12.7醫療費用收據(骨科) │310元 │├──┼──────────────────┼────┤│11 │陽明醫院99.12.21醫療費用收據(骨科)│290元 │├──┼──────────────────┼────┤│12 │陽明醫院100.1.4醫療費用收據(骨科) │290元 │├──┼──────────────────┼────┤│13 │陽明醫院100.1.18醫療費用收據(骨科)│210元 │├──┼──────────────────┼────┤│14 │陽明醫院100.1.25醫療費用收據(骨科)│210元 │├──┼──────────────────┼────┤│15 │陽明醫院100.2.1醫療費用收據(骨科) │290元 │├──┼──────────────────┼────┤│16 │陽明醫院100.2.15醫療費用收據(骨科)│330元 │├──┼──────────────────┼────┤│17 │陽明醫院100.3.1醫療費用收據(骨科) │430元 │├──┼──────────────────┼────┤│18 │陽明醫院100.3.15醫療費用收據(骨科)│390元 │├──┼──────────────────┼────┤│19 │陽明醫院100.3.29醫療費用收據(骨科)│510元 │├──┼──────────────────┼────┤│20 │陽明醫院100.4.12醫療費用收據(骨科)│510元 │├──┼──────────────────┼────┤│21 │陽明醫院100.4.26醫療費用收據(骨科)│530元 │├──┼──────────────────┼────┤│22 │陽明醫院100.5.10醫療費用收據(骨科)│490元 │├──┼──────────────────┼────┤│23 │陽明醫院100.5.24醫療費用收據(骨科)│490元 │├──┴──────────────────┴────┤│ 總計:7,140元 │└──────────────────────────┘附表二、 ┌──┬────────────────────┬─────┐ │編號│內容 │金額 │ ├──┼────────────────────┼─────┤ │1 │長庚紀念醫院99.8.25醫療費用收據(骨科) │200元 │ ├──┼────────────────────┼─────┤ │2 │長庚紀念醫院99.9.20醫療費用收據(骨科) │216元 │ ├──┼────────────────────┼─────┤ │3 │長庚紀念醫院99.10.18醫療費用收據(骨科)│216元 │ ├──┼────────────────────┼─────┤ │4 │長庚紀念醫院99.11.15醫療費用收據(骨科)│316元 │ ├──┼────────────────────┼─────┤ │5 │長庚紀念醫院99.12.13醫療費用收據(骨科)│316元 │ ├──┼────────────────────┼─────┤ │6 │長庚紀念醫院100.1.10醫療費用收據(骨科)│316元 │ ├──┼────────────────────┼─────┤ │7 │長庚紀念醫院100.2.9醫療費用收據(骨科) │316元 │ ├──┼────────────────────┼─────┤ │8 │長庚紀念醫院100.3.7醫療費用收據(骨科) │381元 │ ├──┼────────────────────┼─────┤ │9 │長庚紀念醫院100.4.6醫療費用收據(骨科) │416元 │ ├──┼────────────────────┼─────┤ │10 │長庚紀念醫院100.5.4醫療費用收據(骨科) │416元 │ ├──┼────────────────────┼─────┤ │11 │長庚紀念醫院100.6.1醫療費用收據(骨科) │416元 │ ├──┴────────────────────┴─────┤ │ 總計 3,525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