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嘉義簡易庭(含朴子)103年度嘉簡字第627號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3年度嘉簡字第627號
- 原告
- 華信國際砂石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張世瓊
- 被告
- 黃畯榮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貨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03年11月6日下午3時30分在本庭第二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嘉義簡易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3年度嘉簡字第627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貨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03年11月6日下午3時30分在本庭第二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嘉義簡易庭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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