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嘉義簡易庭(含朴子)105年度嘉小字第588號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嘉小字第588號
- 原告
- 毅鼎企業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許富忠
- 被告
- 南帝王大樓管理委員會
- 法定代理人
- 葉于甄
- 被告
- 楊凱庭
當事人間給付保養費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105年12月21日上午9時50分在本庭第一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嘉義簡易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嘉小字第588號
當事人間給付保養費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105年12月21日上午9時50分在本庭第一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嘉義簡易庭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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