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嘉義簡易庭(含朴子)114年度嘉小字第704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給付電信費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嘉義簡易庭(含朴子)
  • 裁判日期
    114 年 12 月 30 日
  • 法官
    陳柏任
  • 法定代理人
    唐念華

  • 原告
    億豪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法人
  • 被告
    蔡進坤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嘉小字第704號 原 告 億豪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唐念華 訴訟代理人 李妹蘭 被 告 蔡進坤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電信費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定於民國115年1月28日下午2時40分在 本庭第1法庭行言詞辯論。 理 由 一、按法院於言詞辯論終結後,宣示裁判前,如有必要得命再開辯論,民事訴訟法第210條定有明文。 二、查本件前經言詞辯論終結,定期宣判,惟因尚有須調查、辯論之處,有再開辯論程序之必要。 三、依首揭法條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2  月  30  日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嘉義簡易庭 法 官 陳柏任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2  月  30  日書記官 阮玟瑄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嘉義簡易庭(含朴子)114年度…」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