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嘉義簡易庭(含朴子)114年度嘉小調字第1365號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調解筆錄
114年度嘉小調字第1365號
- 聲請人
- 國泰世紀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陳萬祥
- 代理人
- 蔡佩蓉
- 相對人
- 黃和財
- 相對人
- 日盛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 上一人之法定代理人
- 陳燦堂
- 代理人
- 丁勇廷
上列當事人間114年度嘉小調字第1365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交通)事件於中華民國114年11月25日下午3時53分在本院嘉義簡易庭民事調解處調解成立茲記其大要如下:
出席職員:
通 譯 池冠儒調解委員 朱燕文劉興錫盧文堂侯錦英到庭調解關係人:聲請人代理人 蔡佩蓉相 對 人 黃和財相對人代理人 丁勇廷調解成立內容:
一、相對人願於民國114年12月5日前連帶給付聲請人新臺幣45,000元整。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拋棄。
三、聲請費用各自負擔。調解筆錄當庭給閱並朗讀兩造均承認無異簽名蓋章於後聲請人代理人 蔡佩蓉相 對 人 黃和財相對人代理人 丁勇廷調 解 委 員 朱燕文劉興錫盧文堂侯錦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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