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3 分鐘讀完 全文 97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嘉義簡易庭(含朴子)114年度嘉小調字第1365號

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交通)民事裁判日期 114 年 11 月 25 日

法官羅紫庭羅紫庭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調解筆錄

                114年度嘉小調字第1365號

聲請人
國泰世紀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萬祥
代理人
蔡佩蓉
相對人
黃和財
相對人
日盛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上一人之法定代理人
陳燦堂
代理人
丁勇廷

上列當事人間114年度嘉小調字第1365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交通)事件於中華民國114年11月25日下午3時53分在本院嘉義簡易庭民事調解處調解成立茲記其大要如下:

出席職員:

通 譯 池冠儒調解委員 朱燕文劉興錫盧文堂侯錦英到庭調解關係人:聲請人代理人 蔡佩蓉相 對 人 黃和財相對人代理人 丁勇廷調解成立內容:

一、相對人願於民國114年12月5日前連帶給付聲請人新臺幣45,000元整。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拋棄。

三、聲請費用各自負擔。調解筆錄當庭給閱並朗讀兩造均承認無異簽名蓋章於後聲請人代理人 蔡佩蓉相 對 人 黃和財相對人代理人 丁勇廷調 解 委 員 朱燕文劉興錫盧文堂侯錦英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嘉義簡易庭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法 官 羅紫庭

書 記 官 江柏翰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1 月 25 日

書 記 官 江柏翰

法 官 羅紫庭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1 月 25 日

書 記 官 江柏翰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嘉義簡易庭(含朴子)114年度…」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