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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嘉義簡易庭(含朴子)九十年度嘉簡字第一О二九號

民事裁判日期 91 年 04 月 03 日

法官張道周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嘉義簡易庭民事裁定       九十年度嘉簡字第一О二九號

原告
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嘉義分行
法定代理人
王金進
訴訟代理人
陳金雀
被告
耕仟企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春福

右當事人間給付票款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嘉義簡易庭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一  年   四   月   三   日

法 官 張道周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一  年   四   月   三   日

書記官 陳麗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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