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42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嘉義簡易庭(含朴子)九十年度嘉簡字第八五六號

民事裁判日期 90 年 11 月 12 日

法官陳仁智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年度嘉簡字第八五六號

原告
台灣銀行住台北市○○○路○段一二0號
法定代理人
李勝彥
代理人
沈景峰
被告
合味興企業有限公司(原名稱合味企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賴清山
被告
乙○○

        甲○○

右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嘉義簡易庭

右為正本系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十一   月  十二    日

法 官 陳仁智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十一   月  二十   日

                   書記官 許龍崑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嘉義簡易庭(含朴子)九十年度嘉…」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