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簡易庭(含朴子)上列當事人間94年度嘉小調字第284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給付吊運費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嘉義簡易庭(含朴子)
- 裁判日期94 年 11 月 02 日
調 解 程 序 筆 錄 聲請人 林志彰即湖山吊車工程行 相對人 陳瑞麟即瑞豐工程行 上列當事人間94年度嘉小調字第284號給付吊運費事件於中華民 國94年11月2日下午2時30分在本院嘉義簡易庭民事調解處調解 出席職員如下: 法 官 黃琴媛 書記官 林美芳 通 譯 楊家芬 調解委員黃征雄 點呼調解事件後,到庭調解關係人如下: 朗讀案由: 聲 請 人 林志彰 到 相 對 人 陳瑞麟 到 本日調解進行要領及記載明確事項如下: 聲請人 聲請之事項及事實理由如聲請狀所載。 相對人 請求駁回聲請人之聲請。 調解委員 勸諭兩造讓步,試行調解。 當事人間調解成立。 調解成立內容: 一、相對人願給付聲請人新台幣貳萬貳仟伍佰元,當場提出現金交由聲請人點收無誤。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拋棄。 三、聲請費用各自負擔。 以上調解筆錄當庭給閱並朗讀兩造均承認無異簽名蓋章於後 中 華 民 國 94 年 11 月 2 日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嘉義簡易庭 書 記 官 林美芳 法 官 黃琴媛 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94 年 11 月 2 日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嘉義簡易庭 書 記 官 林美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