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嘉義簡易庭(含朴子)95年度嘉小字第2267號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5年度嘉小字第2267號
- 原告
- 朱美華即駿達工程行
- 訴訟代理人
- 黃登財
- 被告
- 偉淳營造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簡麗嬌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工程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嘉義簡易庭
d 書記官 黃郁萍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5年度嘉小字第2267號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工程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嘉義簡易庭
d 書記官 黃郁萍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帶「嘉義簡易庭(含朴子)95年度嘉…」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