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簡易庭(含朴子)上列當事人間97年度嘉小調字第201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嘉義簡易庭(含朴子)
- 裁判日期97 年 06 月 25 日
調 解 程 序 筆 錄 聲請人 台灣百和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丙○○ 代理人 乙○○ 相對人 甲○○ 上列當事人間97年度嘉小調字第201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於 中華民國97年6月25日下午3時40分在本院嘉義簡易庭民事調解處調解出席職員如下: 法 官 盧怡秀 書 記 官 陳湘蓉 通 譯 池冠儒 調 解 委員 洪千雅 調 解 委員 黃征雄 點呼調解事件後,到庭調解關係人如下: 朗讀案由: 聲請人代理人 乙○○ 到 相 對 人 甲○○ 到 (詳報到單) 本日調解進行要領及記載明確事項如下: 聲請人 聲請之事項及事實理由如聲請狀所載。 請求退費。 相對人 願與聲請人調解。 調解委員 法 官 勸諭兩造讓步,試行調解。 當事人間調解成立。 調解成立內容: 一、相對人願給付聲請人新台幣陸萬伍仟元,當場提出現金交由聲請人代理人點收無誤。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拋棄。 三、聲請費用各自負擔。 以上調解筆錄當庭給閱並朗讀兩造均承認無異簽名蓋章於後 中 華 民 國 97 年 6 月 25 日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嘉義簡易庭 書 記 官 陳湘蓉 法 官 盧怡秀 以上正本依據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97 年 6 月 25 日書 記 官 陳湘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