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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鳳山簡易庭100年度司鳳調字第63號

給付貨款民事裁判日期 100 年 07 月 08 日

調  解 程  序 筆  錄

                100年度司鳳調字第63號

聲請人
傑泰電訊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彭國樑
代理人
薛博遠
相對人
永達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黃裕雄
代理人
黃惠純

上列當事人間100 年度司鳳調字第63號給付貨款聲請調解事件,於中華民國100 年7 月8 日上午9 時56分,在本院高雄地方法院鳳山簡易庭民事調解成立茲記其大要如下:

出席職員如下:

調解 委員 劉水明到庭調解關係人:聲請人代理人 薛博遠到相對人代理人 黃惠純到調解成立內容:

一、相對人願於民國一百年八月十五日前給付聲請人新台幣貳萬貳仟元整。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拋棄。

三、聲請費用各自負擔。以上筆錄經當庭朗讀並給閱認無異後簽名於下:聲請人代理人 薛博遠相對人代理人 黃惠純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鳳山簡易庭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司法事務官 吳儼修

  書 記 官 劉國偉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7   月  8   日

              書 記 官 劉國偉

              司法事務官 吳儼修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7   月  8   日

              書 記 官 劉國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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