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山簡易庭101年度鳳補字第351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給付扣押薪資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鳳山簡易庭
- 裁判日期101 年 07 月 10 日
- 法官李怡蓉
- 當事人全球財務顧問有限公司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鳳補字第351號原 告 全球財務顧問有限公司 之3 法定代理人 周美伶 之3 上列原告與被告昆田企業有限公司間請求給付扣押薪資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下同)72,381元,應徵第1 審裁判費1,000 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249 條第1 項但書之規定,命原告於收受本裁定送達5 日內向本庭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原告之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7 月 10 日鳳山簡易庭法 官 李怡蓉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7 月 10 日書記官 駱青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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