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鳳山簡易庭103年度鳳勞簡字第9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給付薪資等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鳳山簡易庭
  • 裁判日期
    103 年 09 月 18 日
  • 法官
    蕭承信

  • 原告
    鄭文勇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3年度鳳勞簡字第9號上 訴 人 即 原 告 鄭文勇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漢林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間給付薪資等事件,上訴人對於民國103年8月21日本院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查本件之上訴利益為新臺幣(下同)474,273 元,是應徵第二審裁判費7,770 元,然尚未據上訴人繳納,茲限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5 日內如數補繳,如逾期未補正,即駁回上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9   月  18  日鳳山簡易庭 法 官 蕭承信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核定上訴利益部分得抗告,命補繳上訴費部分不得抗告。中  華  民  國  103  年  9   月  18  日書記官 吳慕瑩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鳳山簡易庭103年度鳳勞簡字第…」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