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鳳山簡易庭105年度鳳補字第431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鳳補字第431號
- 原告
- 盟慶營造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曾仁財
- 訴訟代理人
- 王聖堡
上列原告與被告日風綠能開發實業有限公司間請求給付工程款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下同)234,675 元,應徵第一審裁判費2,540 元。爰依民事訴訟法第249 條第1 項但書之規定,限原告於收受本裁定後5 日內補繳上開裁判費。如未依期補正,即駁回原告之訴,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鳳補字第431號
上列原告與被告日風綠能開發實業有限公司間請求給付工程款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下同)234,675 元,應徵第一審裁判費2,540 元。爰依民事訴訟法第249 條第1 項但書之規定,限原告於收受本裁定後5 日內補繳上開裁判費。如未依期補正,即駁回原告之訴,特此裁定。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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